今日快评莫让“毒泥毒水”造成二次污染
7月29日至8月1日,第三批7个中央环保督察组陆续向天津、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湖南、贵州等省(市)反馈督察意见。督察组交办的31457件环境问题举报已基本办结,问责人数超过4660人。
从环保督察的反馈情况来看,为了经济利益牺牲环境仍是最常见的现象。例如,湖南岳阳、永州等地为追求一时经济增长,顶风出台阻碍环境执法的“土政策”;山西省不顾大气环境质量超标和火电产能严重过剩的严峻形势,违规实施低热值煤发电专项规划;贵州省威宁县县城建设用地大量侵占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再比如,天津市海洋部门多次违规批准游客进入保护区核心区,湖南省湘潭、郴州两市违规干预环境执法,甚至为违法企业出具虚假证明。这样的做法,要说其中不涉及贪腐,不牵连经济利益,恐怕谁都不会信。
据报道,截至督察反馈时,督察组交办的31457件环境问题举报已基本办结,共立案处罚8687家,拘留405人,约谈6657人,问责4660人。该罚的罚、该拘的拘,如此高压的环保态势再一次警醒着那些心存侥幸、出卖青山绿水换取政绩甚至个人利益的家伙。
除了这一类,环保督察查出的第二类问题应该说是“不作为”。比如说对汾河、辽河、巢湖、洞庭湖的保护不力,比如说污水处理等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导致污水直接排放进入河道。
分析起来,第一类现象可以说是为了钱,为了赚取昧心钱;而第二类则往往是缺钱,或者是舍不得花钱,舍不得在环保上投入更多资金。所以,除了严惩责任人,还可以把这两类问题“联合”起来处置——那些为了追求经济增长、为了眼前小利牺牲环境的,要给以重重的经济处罚,而罚款所得,则专款专用,确保其都用于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确保污水处理达标后再排入河道。
据报道,这一次环保督察过程中7地总共开出了超过3.6亿元的“环保罚单”。如果这一大笔钱都用在环保设施上,并将资金的走向、使用过程的审计结果都公布出来,那么环保督察的后续效力必然会进一步发挥出来。
此外,我们也通过环保督察的反馈意见看到了另一种相对来说算是比较新的问题,那就是环保设施本身所带来的环境污染,比如垃圾填埋场产生的垃圾渗滤液污染、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污染。原本,我们投入巨大的资金确保这些环保设施的投产、运营,是为了一个良好优美的环境,但是如果相关技术不达标,运营维护缺乏监管,不但这些资金打了水漂,反倒产生二次污染,甚至可能造成更严重的后果,那让我们情何以堪?
据报道,污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被业界称之为“毒泥”,因为污水中原有的重金属、有机物、细菌、有害微生物等,大半留在污泥里。在一些做得比较好的国家,通行做法是污泥脱水、消毒,然后堆肥、风化,以无害形式回归自然。
至于垃圾渗滤液,其水质异常复杂,污染物浓度高且变化范围大,其中金属、重金属含量高,氨氮含量也很高。在直观感受上,更是臭气熏天,为周围环境带来极大的问题。
我们当然不能任由环保设施产生的毒泥、毒水带来严重的二次污染。因而,当下除了要关注巨额环保罚单用在哪儿的问题,还应该把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的达标运营,当成此后环保督察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庞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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