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住房 集聚人才 长丰县新落户人才每年可获租房补贴

合肥日报 2020-07-14 04:42 大字

本报讯记者近日从长丰县获悉,凡是符合该县新落户人才租房补贴政策的人员,每人每年最高将获得2万元的租房补贴。

据了解,此次补贴对象为,在长丰县行政区域内新落户的在职在岗且无自有住房的人员,包括博士,35岁以下的硕士,35岁以下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和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上述人员不包含在内。

申请租房补贴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为2018年1月1日以后落户长丰县,本县户籍未迁出的毕业生视同新落户人员;按规定在长丰县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申请人家庭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租房补贴的标准为:博士每人每年2万元,硕士每人每年1.5万元,本科毕业生每人每年1万元,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每人每年0.6万元。

据悉,截至今年6月底,长丰县共为新落户182人发放了租房补贴,累计发放金额107.3万元,有效解决了落户该县新就业大学生住房困难问题。(记者 韩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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