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 迁 安 置 公 告

合肥晚报 2020-07-04 00:31 大字

物华苑三期的被安置人:

双墩镇物华苑三期现已全面建成,达到回迁安置条件。兹定于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7月29日,进行小区集中回迁安置分房,请在本次回迁范围内的被安置人对应具体选房日期准时到场参加分房,逾期未办理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被安置人自行承担。

一、分房时间:

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7月29日

涉及待分配村组或拆迁项目集中回迁分配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 7月20日对双墩镇境内的“合蚌高铁”项目涉及双三路以南、滁河以北的拆迁户进行分配;

2. 7月21日对双墩镇境内的“合蚌高铁”项目涉及双三路以北、双墩路以南的拆迁户进行分配;

3. 7月22日对双墩镇境内的“合蚌高铁”项目涉及双墩路以北、泉河路以南的拆迁户进行分配;

4. 7月23日对白大塘社区小西冲村民组及 “国轶钢构”、“高压走廊”、 “双凤大道”等拆迁项目在我镇安置范围内未安置结束的拆迁户剩余套型进行分配;

5. 7月25日对花园社居委赵巷组、小龚岗组的拆迁户进行分配(涉及有120平方米、50平方米套型的回迁户);

6. 7月26日对花园社居委周点组(涉及有120平方米、50平方米套型的回迁户)、立树组、四房组(涉及有50平方米套型的回迁户)、五房组(涉及有50平方套型的回迁户)、“高速互通”项目的拆迁户进行分配;

7. 7月27日对花园社居委三合组的拆迁户进行分配。

8. 7月28日对花园社居委陆祠组的拆迁户进行分配。

9. 7月29日对花园社居委油坊组的拆迁户进行分配。

二、分房地点:

双墩镇人民政府多功能会议室(食堂二楼)

三、注意事项

1.为确保广大回迁户按时领取回迁房,请涉及回迁范围内的村民组拆迁户,协议人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于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5日至双墩镇村镇规划办回迁安置结算中心(阜阳北路和泉河路交口杭州银行向西50米14号楼一楼门面)进行安置结算。

2.分房时,协议户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家庭全体成员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进行选房。特殊情况的由双墩镇村镇规划办(拆迁安置)负责解释。

3.2020年8月1日起,涉及村民组、拆迁项目的拆迁户如一次性安置结束的,终止发放拆迁安置过渡费,过渡期结束;其他未安置结束的村民组、拆迁项目拆迁户继续发放拆迁安置过渡费。

特此公告

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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