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黑案

江淮晨报 2020-06-24 06:53 大字

本报讯 2020年6月22日下午,长丰法院公开宣判李如根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长丰法院经审理查明,以孟磊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李如根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在长丰县双凤经济开发区、双墩镇及周边地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长丰法院一审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李如根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李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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