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结果出炉

合肥日报 2020-03-18 01:08 大字

本报讯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通报了2019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考核结果,合肥市共产生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1464.34万元。

从公布的2019年各县(市)区、开发区生态补偿结果来看,全市有12个县(市)区、开发区获得补偿,其中庐阳区获得202.5万元补偿金,位列第一,合肥高新区、包河区位居第二、第三,分别获得198万元、181.25万元。此外,长丰县支出金额17.19万元。

根据《合肥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PM10、PM2.5浓度较上年同期不降反升且未达年度目标任务的县(市)区、开发区,需向市级缴纳生态补偿资金,用于补偿空气质量改善的辖区。补偿资金年终结算时,对年度目标未完成,且PM2.5平均浓度下降幅度高于目标下降幅度50%的县(市)区、开发区,按50%进行补偿;对年度目标未完成,且PM2.5平均浓度下降幅度低于目标下降幅度50%(含50%)的不予补偿。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实行季度考核,每季度根据考核结果确定生态补偿资金额度,年底统一结算。(记者 王蔚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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