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调整城乡特困 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合肥晚报 2019-12-02 00:50 大字

目前,长丰县已完成2019年10月所有特困人员供养金的发放,保障人数6475人,共发放资金4000余万元。

根据该县印发的提标文件,2019年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护理标准不低于基本生活标准的10%。自2019年7月1日起,该县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金从每人每年6516元提高到8007元,农村特困全护理人员提高为每人每年1960.8元,半护理人员每人每年为1470.6元。

下一步,该县将要求各乡镇进一步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精细化、科学化管理,将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全部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切实维护其基本生活权益。

仇云卿 李德龙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李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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