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法院再掀冬季行动风暴

安徽法制报 2019-12-30 11:21 大字

本报讯(记者刘超)12月25日凌晨,长丰县法院开展“江淮风暴”冬季行动。经过10个小时的连续奋战,此次专项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11名,司法拘留4人,执结案件7件,执行案件标的额176.13万元。

6时20分,执行干警来到了被执行人卢某的家中。刚从睡梦中被叫醒的卢某还存在侥幸心理,试图拖延时间。在妻子的劝说下,卢某被执行干警带到法庭。

2015年1月1日起,由于与小区物业产生矛盾,卢某不再按照约定交纳物业费,直至今年4月被小区物业状告到长丰县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卢某支付小区物业公司物业管理费7695元。面对生效判决,卢某还是拒不缴纳物业管理费。

被带到法庭后,执行法官开始对卢某做思想工作,并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最终,卢某通过现场刷卡的形式给付了物业费,案件执行完毕。

在上午行动的间歇期,执行法官给被执行人樊某打电话,通知其到法庭履行义务。收到电话后,樊某立刻赶到法院与当事人进行协商。

樊某是一起交通事故的被执行人。2018年,樊某驾驶无牌号三轮电动自行车在经过路口转弯时,与驾驶无牌三轮电动自行车直行的夏某、陶某等人相撞,并造成陶某十级伤残。樊某承担此次事故主要责任,但他拒绝垫付任何医药费被诉至长丰县法院。法院判决樊某一次性赔付陶某3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樊某仍不履行。考虑到樊某自身情况,当天,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樊某支付陶某2.5万元,陶某不再讨要剩余欠款及利息。案件执结完毕。

据了解,今年以来,长丰县法院先后开展集中统一行动30次,出动警力1000余人次,强制带离居所或办公场所655人,实施司法拘留120人,搜查房屋35处,强制腾房腾地30处,营造了浓厚的强制执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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