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境内发现宋代古墓 检察主动履职建议依法保护
本报讯7月3日,长丰县检察院两名检察官专程到该县下塘镇埠里社区一宋代古墓葬挖掘现场,竖起了两块写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的公益广告牌。此前,该院就这一古墓葬的保护工作所制发的检察建议,得到了有关职能部门的积极响应,对该墓葬抢救性发掘和安全防护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
今年4月中旬,长丰县检察院检察官在下塘镇埠里社区进行扶贫走访时了解到,该社区沛双路(淮南北路北延)项目施工工地上发现了一处宋代古墓葬,遂即与长丰县文化与旅游局联系,两家单位相关人员一起赶往古墓葬发现地,联合进行现场勘查。勘查发现,该古墓埋藏于地下近3米,虽经千年风雨侵蚀,棺木却未腐朽,文物形制完整,但古墓葬现场存在安全隐患,且古墓内积水严重。一起勘查的检察官便当面向该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人建议:加强文物保护,尽快抢救发掘。
为进一步保护好该古墓,4月24日,长丰县检察院依法向该县文化与旅游局、下塘镇镇政府和负责建设施工的长丰县交通运输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进行抢救性发掘,古墓葬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所需费用列入建设工作预算,有关单位履行各自职责,依法保护好国家所有的财产。
检察建议发出后,长丰县检察院又主动与该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和下塘镇党委、政府协调配合,迅速向长丰县委、县政府汇报,引起了长丰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的高度重视。他们多次召开协调会和现场会,拨付专项资金用于该古墓葬的调查、勘探、发掘等工作。5月24日,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古墓葬1号墓葬进行起棺,长丰对古墓葬1号墓葬进行起棺,长丰县检察院进行现场监督。经过4个多小时的挖掘、吊装、安放、包裹、运输,将初步发现并挖掘起棺的3口棺椁和相关文物安全运送到目的地。
据了解,此次开棺共发现文物31件,涉及宋代瓷器、古钱币、金饰品、银饰品、木漆器、方形铜镜等文物,对研究北宋文化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长丰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古墓周边勘探还发现,另有10余座古墓,形成了古墓葬群。楚章朱玉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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