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绿化走廊”被盗伐 12棵脸盆粗白杨只剩残枝败叶 事发合肥绕城高速岗集段,村民集体搬迁难寻证人,辖区森林公安已立案调查
现在只能暂时挖深沟,防止车辆再次进入偷伐。
被偷伐12棵大树。
被偷的都是大白杨树。
晨报讯 驱车在高速路上,两侧的“绿化走廊”让人赏心悦目,也能让驾车的司机缓解眼疲劳,可就是这样的绿化却被人盗伐了。1月23日,记者采访获悉,位于合肥市绕城高速岗集段的“绿化走廊”被盗伐,损失了12棵树龄10年以上的树木。目前,警方已经立案调查。
一夜醒来 树林深处大白杨树被盗伐
今年60多岁的戴宗道是长丰县岗集镇牛寨村人,是当地的一名老护林员,和一名老人一起负责合肥绕城高速岗集段大约900亩树林的养护工作。“每天清晨和傍晚各巡逻一次,这是硬性规定,深夜也要经常来看看,这是对工作的尽责。”
戴宗道说,这一段绕城高速建设于2007年左右,次年由安徽省林业厅规划院牵头在此成立一个岗集苗木基地,栽种“绿化走廊”,并派人专门负责基苗木的管养。
除此之外,该绿化带所处的位置也恰好是佛子岭水库作为上游通往下游大房郢水库的唯一进水口,属于水库“湿地保护区”。因“双重身份”的要求,该区域的村民前些年已经整体搬迁,仅留下一两间房子用作办公。平日里,戴宗道就住在这里,24小时守护这一片树林。
1月3日17时许,当戴宗道和同伴戴厚发按照惯例,继续巡逻这一片树林时,突然发现树林的深处“出现一大块空白”,走进一看,果然有两排大树被盗伐,在树林里面形成一处“缺口”,而盗伐的位置也离高速路不到30米。戴宗道立即报警,并向上级部门反映该情况。
森林公安立案调查 提醒盗伐将“入刑”
1月23日,江淮晨报、江淮网记者来到现场看到,在合肥绕城高速岗集段与滁河干渠交汇处,这一片树林长势茂盛,因处于冬季尚不能看到满眼青翠,不过能看到生态良好。当地村民已经搬迁,很少能见到往来的行人,大片的树林周边都挂着“山林保护 严禁砍伐”等字样。在盗伐现场,12棵脸盆粗的白杨树树桩裸露,两侧是散落的残枝败叶。
“我们早晚巡逻,如果说有人盗伐,肯定也是瞅准了我们的巡逻时间,然后打时间差。”戴宗道说,因此他怀疑是周边的人所为,“并且一天之内就盗伐这么多大树,也不是一两个人能够完成的。”事发后,戴宗道将树林的出口道路挖出豁口,防止继续有人盗伐。
1月23日,长丰县森林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回复记者称,接到报警后,森林公安很快赶到现场,并调取了附近两个岔路口的监控,并未发现盗伐人。“因案情重大,我们立案处理,但现在还需要进一步调查,确定作案人。”
长丰县森林公安局提醒,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个人房前屋后种植的零星树木不属于该范畴。除此之外,任何个人和单位砍伐林木,应当报批并取得砍伐许可证。“未报批而在绿化走廊砍伐林木,跟砍伐市区公园里面的树木一样,都是犯罪行为。”
晨报记者 王刚/文 庄道龙/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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