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酒驾被查 女子掌掴交警 因犯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判刑
[摘要]因犯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判刑
本报讯 因为亲戚酒驾被查,合肥一女子竟不问青红皂白,上前掌掴正在执行公务的交警。9月17日,记者从合肥市长丰县法院获悉,该女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判刑。
今年五十岁的王传红是长丰县人,文盲。2018年2月16日15时许,长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王某和在长丰县岗集镇岗集交警中队大院内对一起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并准备带几名涉嫌酒后驾车的人员前往医院抽取血样时,其中一名当事人冯正拒不配合并倒在地上,王某和上前准备将冯正扶起。此时现场有人起哄称警察打人了,冯正亲戚、被告人王传红上前掌掴王某和面部后离开现场。
2018年2月24日,被告人王传红主动至长丰县公安局岗集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案发后,被告人王传红对王某和进行了道歉,得到王某和的谅解。
庭审中,被告人王传红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定性无异议,自愿认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传红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显然已触犯刑律,构成妨害公务罪,长丰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王传红主动投案,并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王传红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据此,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李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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