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村产权交易在阳光下进行

合肥日报 2018-09-10 03:52 大字

经过372轮竞价,长丰分所《岗集镇斗镇村境内206国道改建段两侧集体树木转让项目》最终以相对于底价增幅308%的价格成交,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巢湖分所《巢湖市亚父街道团结村集体厂房租赁项目》成交金额120.8万元,最大程度地保证了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庐江分所《庐江县汤池镇两宗“空心村”整体出租开发民宿项目》为“空心村”综合整治提供了可执行可复制的经验;

……

打开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网站,类似这样的优秀案例还有很多。自2014年建立以来,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省农交所”)已成交项目1300余宗,成交额逾23亿元,平均增值8%。

据了解,为深化全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资源要素一体化交易市场体系建设,2014年,合肥市强化顶层设计和改革创新,出台了以《关于规范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的意见》为主体,《合肥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产权市场体系建设的通知》为配套的“1+2”政策文件,创新建立农村产权交易依托国家认可的合法交易机构——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整合县乡两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有效引导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2015年,以省农交所为主体,下辖庐江、长丰、肥西、肥东、巢湖5个县级分所的全市统一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成。”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钟哲介绍, 2016年,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系统上线运行,试点县庐江县通过平台开展了18笔不设担保的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融资贷款总额1340万元。2017年,省农交所先后拓展建立天长、霍山、凤台3个市外分所。2018年,又在滁州全域建立6个分所(除天长)和安庆市桐城分所。至此,省农交所已形成覆盖全省5地市15个县251个乡镇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交易品种涵盖土地经营权、林权、水面、四荒地、集体房屋租赁、小型水利设备等多个交易门类。

经过4年多的发展完善,省农交所构建完善了“三大平台(信息发布平台、网络交易平台、融资抵押平台)和三大体系(政策体系、业务体系和信息化体系)”的发展架构,开创了“三级联动(市、县、乡镇)、一体建设(省所和分所)、两级交易(市、县交易平台)”的工作模式,以及统一规范(统一受理、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文本、统一交易流程,统一竞价平台,统一交易鉴证)的市场体系。(下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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