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田家庵区公检法司通力协作收监一名撤销缓刑的在逃人员
淮南讯 8月14日,淮南市田家庵区司法局与公安、检察院、法院通力协作,收监一名在逃两年的原社区服刑人员杨某某,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树立了司法行政的执法权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罪犯杨某某,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长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杨某某在社区矫正期间醉酒驾驶机动车,田家庵区司法局向长丰县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建议。2016年9月20日,长丰县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三年。罪犯杨某某拒不到案接受执行,田家庵区司法局在收到人民法院裁定书后,多次联系其亲属,并多方查找均未能找到罪犯杨某某。
一直以来,田家庵区司法局持续加大对在逃社区服刑人员追逃关注度,将在逃社区服刑人员追逃纳入社区矫正工作重点。针对杨某某追逃情况,由于没有逮捕证、拘留证,公安机关暂缓将其网上追逃,对其采取临时布控。鉴于临时布控范围和时间均有限,田家庵区司法局多次与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沟通、协调,召开全区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商讨在逃人员追逃事宜,最终,公安机关将杨某某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今年8月13日21时许,淮南市公安局田家庵分局巡防大队民警接到群众举报在逃人员杨某某的线索后,迅速前往杨某某所在地将其抓获。田家庵区司法局得知消息后,立即组织罪犯送交工作,并多次前往长丰县人民法院调取收监执行材料,移交至淮南市看守所,淮南市看守所将于近日将杨某某投送监狱执行原判刑罚。 (顾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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