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连不断干坏事屡判屡犯不悔改

合肥晚报 2018-05-14 01:06 大字

本报讯日前,因犯盗窃罪,经长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王某某被长丰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这是王某某自1997年以来第8次触犯刑律。

1997年,王某某因抢劫罪被蚌埠铁路运输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满释放后,王某某仍不思悔改,又因实施盗窃先后2次被劳教和4次被判处有期徒刑。在第7次刑满释放后,王某某重操旧业,于2017年10月、11月共实施3次盗窃,共盗窃财物价值5133元。

加上此次的被判刑,王某某在20年里先后因抢劫和盗窃8次被劳教或入狱服刑,服刑时间累计达146个月。(朱玉胜 朱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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