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三色灯”教育筑牢廉政防线

广西日报 2018-11-06 07:36 大字

本报河池讯“宜州区安马乡财政所原所长覃启员非法索取、收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工程承包商等人给予的好处费19起27笔共8.94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判处有期徒刑3年。听取他一步步从人民公仆走向犯罪深渊的案例,强烈地震撼着我们的心灵。”这是河池市工商局党员一名干部近日到该市反腐倡廉警示基地参加警示教育后的心得。

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党员到警示基地接受教育,让服刑犯现身说法,是河池市纪委监察创新性地开展“红黄绿灯”教育中的“红灯”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

‘红灯’警示。河池市纪委监委充分利用监狱现场感强的优势,开辟警示教育基地。让严重违反党纪国法的原领导干部、现监狱服刑人员现身说“腐”,警示领导干部以案为鉴,莫闯红灯。同时更加注重教育的针对性,做财务或经济工作的来参加警示教育时,就安排以前是做财务工作或其他经济工作的服刑人员来讲;领导干部来接受教育,就安排以前是领导干部的服刑犯来讲……“红灯教育”一年来,近万名党员干部接受警示教育。

“黄灯”提醒。河池市纪委监委注重运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第一种形态,对那些在违纪边缘徘徊的领导干部进行及时、有针对性地挽救教育并配制以案为鉴“黄灯套餐”。通过编印《河池市扶贫领域违纪违规典型案例警示汇编》,使党员干部树立强烈的风险意识,树立权力边界意识。尤其在重大节假日来临之际,发送廉政短信、廉政微信、重申廉政规定,日常通过全覆盖的工作约谈、廉政约谈、书面函询等方式,给党员干部亮黄灯,拉黄线,及时“制止提醒”。

“绿灯”警钟长鸣。河池市纪委监委坚持对所有监察对象开展日常的勤廉教育,促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上提高对反腐败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深化廉洁从政意识。

一系列的教育让该市领导干部清楚哪些事情是不应该干的,使他们不试“黄灯”,不闯“红灯”,“绿灯通行”。通过建立“绿灯”教育式的宣教长效机制,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形成了时时有提醒、处处有警示的良好氛围。

(王英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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