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倒建筑垃圾被立案调查
宜州讯7月17日上午10时许,宜州区城管大队执法人员巡查至宜州区庆远镇燕山路时,发现一辆装载着建筑垃圾的小型拖拉机正在沁泓园小区南面西屏路上偷倒建筑垃圾(见左图)。
城管执法队员立即上前制止,并调查取证。经现场勘验得知,当事人凌某无视设立在西屏路口显眼处的禁止乱倒垃圾告示牌,擅自在此处偷倒了4车建筑垃圾。随即,执法人员对涉案车辆进行暂扣保存,并就当事人凌某乱倒垃圾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乱倒垃圾、渣土、粪便、污水,违者可处1000元以下罚款。徐卫东谭淑谟徐卫东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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