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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有所养 老有所乐 老有所为 河池市积极探索发展老年事业

河池日报 2012-10-25 00:26 大字

 

本报讯(见习记者

 

林郁婷

 

覃楚芳

 

通讯员

 

韦习刚)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目前河池市60岁以上老人50.7万人,约占全市总人口的13%,与全国13.7%的比例接近,其中百岁以上老年人615人。为确保老年人实现“六个老有”,河池市采取多种举措发展老年事业,给老年人提供良好的养老环境。

让老人“老有所养”。河池市已建有社会福利院10所,床位1013个;光荣院4所,乡镇敬老院123个,五保村439个,集中供养了6000多名老人。敬老院已实现全市乡镇全覆盖,并将五保村挂靠敬老院分院,落实每村一个管理员,管理老人的吃、住、行。都安、东兰、凤山、天峨等县给80岁或百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补贴。城镇及农村“三无”老人和特困老人已纳入全部低保对象。同时,在农村家庭签订《家庭赡养老人协议书》,为老人解决后顾之忧。此外,全市已有近2万名高龄老人持优待证免费乘市内公交车。

让老人“老有所医”。积极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给60岁以上的老人予以优先和免基本挂号费。有条件的县级以上医院,还为老年病人设立家庭病床,开展巡回医疗等服务,并不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到社区、敬老院为老年人义诊,提供免费保健服务。另外,扎实做好城镇、农村“三无”老人、五保老人、特困老人的大病医疗救助工作。

让老人“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河池市成立法律援助中心,为老年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并不断完善老年服务设施,各县(市、区)均建有老年人活动中心,内设老年大学,有健身房、棋牌室、书画室、歌舞厅等。全市共建成28个社区“星光老年之家”,为老人们提供良好的娱乐、学习活动场所;成立678个老年协会、93个老年群众文体组织,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让老人“老有所为”。河池市老年艺术团等老年群众文艺组织经常参加各种宣传演出,各老年人协会还配合村委会调解涉老民事纠纷,近年来有效调解纠纷近200起,净化了村风,促进了社会和谐。

据了解,近年来,河池市有5个村(社区)荣获全国敬老模范村居(社区)称号,1个单位荣获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荣誉称号,宜州市于2010年荣获“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市”称号。2006年至今,河池共有38人荣获了全国“孝亲敬老之星”称号。

市民政局老龄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河池市将深入了解老年人对社会保障、医疗改革、文化生活等需求,继续加强发展老年服务业,健全老年服务体系,满足老人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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