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提高群众满意度 河池市清退水电气行业不合理收费
本报讯(记者唐毓克通讯员谢恩杰)近日,根据国家、自治区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部署,河池市多举措在全市供水供电供气行业开展专项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制订工作方案,有序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6月24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印发《河池市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河发改价格〔2021〕124号),明确河池市开展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收费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任务及要求,并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全市11个县(区)也都相应出台实施方案及工作协调机制,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开展自查自纠,规范供水供电供气价格收费行为。市发改、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深入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调研,指导企业贯彻落实清费政策,督促企业自查自纠。目前,全市供水企业12家、供电企业11家、供气企业10家均按要求进行了自查自纠,自查自纠率达100%,清费工作得到扎实推进,有效理顺供水供电供水行业收费行为。
开展督查指导,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为了推进清理规范工作,从发改、工信、住建、自然资源、财政、司法等6部门抽调人员12人,组成4个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专项督导组,于7月23日—30日对各县(区)开展清理工作督导检查。通过督导,发现存在明码标价不规范和宣传力度不够及管道燃气安装费未纳入房价成本及“三同时”执行的问题已要求立行立改,确保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工作落实到位。
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召开政策提醒告诫会,规范企业收费行为。河池市召开提醒告诫会3次,参会的供水供气供电企业20家,告知单分发数量580份,要求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开展清理取消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不合理收费自查自纠,对不合理的收费限期整改,规范企业收费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确保整改到位。对全市供水企业12家、供电企业11家、供气企业10家进行全面专项督导检查,检查覆盖率达100%。查处违规行为3家,已整改3家,立案1家,目前正在处理中;清退金额306.46万元(水130元,燃气3064500元),清退率达100%。专项治理力度成效明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切实减轻了群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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