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驾车上高速 涉嫌违法被拘留

河池日报 2019-03-19 09:43 大字

本报讯(记者高东风通讯员刘征)3月14日,记者在市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三大队获悉,自全区严厉整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的“霹雳行动”开始以来,大队科学勤务安排、交叉用警、联合特警参战,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3月13日,已有3名驾驶人涉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而被送进拘留所。

2月28日,薛某驾驶桂MXX19号牌轻型普通货车行至兰海高速G75线1672KM+100M处南丹收费站延长线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当场查获。后经进一步调查,薛某曾于2012年11月因酒后驾驶被处罚过,此次是第二次酒后驾驶。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处以10日行政拘留,并处1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月6日,颜某驾驶桂MXX38号牌黑色两轮摩托车沿兰海高速G75线由芒场往南丹方向行驶至1672KM+100M处(南丹收费站延长线)时,被执勤民警拦截检查。经核实,颜某在未取得机动驾驶证的情况下饮酒驾驶两轮摩托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颜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罚款1300元的处罚。

3月7日,邱某驾驶悬挂车牌号为川AXXW(真实车牌号为川A9XX)的小型轿车沿兰海高速G75线由河池往贵州方向行驶至1638KM+550M处时,因涉嫌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对邱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同时并处以2000元的处罚。

三大队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集中警力投向路面,将“霹雳行动”工作推向纵深发展,形成严管严查的高压态势,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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