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逾期未换 驾车上路被处罚

河池日报 2019-01-05 01:18 大字

金城江讯1月2日,覃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在G78线汕昆高速宜州收费站被河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一大队民警拦查。因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情况下仍驾驶机动车,覃某被民警处以200元罚款。

当日下午,正在G78线汕昆高速宜州收费站执勤的河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一大队民警接到指令称:一辆由柳州往河池方向行驶的挂桂M车牌的小型轿车,在通过大队辖区997公里卡口时,因涉嫌驾驶证信息异常,缉查布控系统报警,请执勤民警对其进行布控拦截。16时55分,该车进入了民警的视线,民警立即打手势示意其靠边下车接受检查。经查,该车车主兼驾驶员覃某持有C1驾照,其初次领证日期为2012年9月20日,驾驶证有效期为6年。

民警现场对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驾驶员作出了上述处罚。

据了解,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驾驶证过期期限规定:过期不到1年的,可以正常换证;过期1年以上3年以内的,驾照注销,但可以通过考科目一换证;过期3年以上的,驾照作废无法再换证;驾驶证过期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要注意查看自己的驾驶证是否在有效期限内,以免现在的小疏忽给以后带来大麻烦。(莫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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