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践行“四种形态” 严管党员干部

河池日报 2018-12-15 01:18 大字

本报讯今年以来,河池市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探索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常、多、少、严”管住管好全体党员。

践行第一种形态着力于“常”。注重抓早抓小,坚持“四级”约谈制度,实现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四级约谈全覆盖。同时,注重警示教育,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上好廉政党课和警示教育两堂课。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种形式的廉政党课90多场次,组织党员干部参观河池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39批3500多人次。截至10月,运用第一种形态约谈干部2946人,占比41.4%。

践行第二种形态着力于“多”。对触碰纪律底线,但问题不太严重、能够主动说清情况,并且付诸改正行动的党员干部,给予党政纪轻处分或组织处理,充分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这部分占大多数。截至10月,给予党政纪轻处分1524人,占党员干部纪律处分总数的51.7%。

践行第三种形态着力于“少”。对严重违反党的纪律、问题性质严重的党员干部,坚决给予党政纪重处分或重大职务调整,这部分占少数。截至10月,给予党政纪重处分149人,占党员干部纪律处分总数的5.1%。

践行第四种形态着力于“严”。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抓小不放大,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严肃惩处,这部分占极少数。截至10月,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干部53人,占党员干部纪律处分总数的1.8%。

(覃铭王英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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