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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防治工地扬尘提升空气质量

池州日报 2017-10-31 01:00 大字

□ 记者 刘玉琴

27日下午,记者来到主城区新城明珠小区在建工地采访。一进工地,就看到高高树起的扬尘在线监测仪器在不断地变换着数据,上面实时显示PM2.5和PM10的监测数据。扬尘在线监测仪器旁,是车辆自动冲洗平台,凡是从工地开出来的车辆,经过这个平台,车辆上的尘土就会被冲洗干净。在出入工地必经的道路一侧,还建有道路喷淋设施,对路面进行降尘处理。在施工现场,记者还看到了一台除尘雾炮机在进行除尘工作,工地上裸露的场地也已经用网全覆盖。虽然记者走访工地时天气晴好并伴有阵风,但整个施工工地并没有出现尘土飞扬的状况。

新城明珠小区在建工地的除尘设备,是池州市对建筑工地及混凝土搅拌站扬尘防治的硬性要求。市住建委10月25日出台的《池州市建筑工地及混凝土搅拌站扬尘防治专项行动方案》,就对主城区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在建工地以及主城区周边所有混凝土搅拌站提出具体治理要求。要求主城区建筑工地及搅拌站在年内70天里,确保扬尘防治符合标准要求,为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作出更大的贡献。

为确保打赢这场“蓝天保卫战”,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及搅拌站各项扬尘防治措施,市住建委周密部署,制定出巡查整改、执法监管、督查问责等多项工作措施。

在巡查整改方面,要求按照面上巡查和驻点督办相结合的原则,各监管单位在每个在建工地安排1名监管人员驻地看守;市住建委成立4个巡查督导组,对主城区所有在建工地和混凝土搅拌站开展日常巡查和整改督导。巡查督导组每周要对所负责的工地或混凝土搅拌站巡查全覆盖,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并上报巡查结果。

在执法监管方面,要求严查企业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必须足额支付扬尘防治费用;施工单位必须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视频监控和除尘雾炮机等设备并落实各项防治措施;监理单位发现扬尘防治问题要上报建设单位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对未履行主体责任的企业,记企业和责任人的不良行为记录,纳入建筑施工领域“黑名单”管理,实施信用惩戒。对今年以来省、市环保督查暗访通报项目和主城区环境监测点周边项目先停工整改,整改后向整改督导组申请复工,待巡查督导组对照标准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其他各在建工地限期整改,在本月底之前由各整改督导组审查验收,未达到整治标准的一律停工。

在督查问责方面,要求各监管单位和巡查督导组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抓好主城区建筑工地和混凝土搅拌站扬尘防治监督检查工作,若所属工地或混凝土搅拌站被省、市环保督查组通报存在严重扬尘污染问题的,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市住建委质量监督科科长孙国忠:

池州市主城区房屋建筑、园林、水利等施工项目有99个,扬尘污染治理存在点多、面广、量大等问题。所以,在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过程中,我们将城市中的扬尘污染作为重点督办,要求主城区所有在建工程必须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视频监控和防尘雾炮机等标准配置,确保施工现场达到国家标准的防治要求,打赢这场蓝天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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