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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技能人才高地建设有关政策问答

池州日报 2017-09-21 09:43 大字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大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精神,今年7月初,池州市出台《关于贯彻支持技工大省建设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池州市技能人才高地建设,为建设“三优”池州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问:《实施意见》对企业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的补贴是多少?

答:支持企业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企业对签订12个月及以上劳动合同的新录用人员,在劳动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组织岗位技能培训的,按培训合格人数,不低于人均8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问:《实施意见》对企业开展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的补贴是多少?

答:鼓励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及各行业开展系统内培训。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根据自身需求,自建企业内部培训部门或培训中心,发挥自身设备、实际操作技术等优势,自主开展各类职业培训。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结合行业特点,统筹各类培训资源,支持本行业系统内各类企业开展职业培训。企业开展在岗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根据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人数,按每人500元给予补贴。

问:《实施意见》对实施技师培训的补助是多少?

答:以池州市战略新兴产业、重点支柱产业发展需要的职业(工种)为重点,开展以高级工为重点的技能提升培训,实施技师培训项目。全市每年培养技师或高级技师150人、高级工2500人以上,并按高级技师5000元/人、技师35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培养单位或职工个人研修提升补助。将组织开展针对企业高级工培训工作纳入对人社、教育等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

问:《实施意见》对开展名师带徒的补助是多少?

答:开展名师带高徒活动。每年从全市遴选20位技能名师,每位名师可带徒1-3人,协议期限不少于2年,并择优报送参加省级遴选。对于入选市级技能名师的,按照带徒人数,分别给予8000元、10000元、12000元一次性带徒津贴;对于入选省级技能名师的,给予2万元一次性带徒津贴。

问:《实施意见》对企业新型学徒制补助是如何规定的?

答:每年从大中型企业确定500名左右,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企业所在地同级财政按企业支付给职业院校培训费用的60%给予企业补助,每人每年补助标准最高可达6000元,最长补助期限为2年。

问:《实施意见》对企业引进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补贴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答:支持企业引进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对企业从市外引进经所在地政府人社部门认定的急需紧缺的高级技师、技师,根据引进方式和劳动关系建立形式,由企业所在地同级财政按企业支付给个人的工资薪金总额(税后)的20%给予个人补助,每年发放一次,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对企业引进市外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队选手、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选手,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安排在关键技能岗位工作的,由企业所在地同级财政按支付给个人工资薪金总额(税后)的50%给予企业引才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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