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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2018年度新农合缴费启动个人缴费180元/人补助标准450元/人

池州日报 2017-09-18 01:00 大字

本报讯(记者 秦峰)自本月起,池州市2018年度城乡居民新农合筹资工作正式启动。原则上农民个人缴费标准达到人均180元,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达到450元。同时,新农合医保目录将大幅扩容,大病保险保障水平有望进一步提升,参合农民保障待遇将稳步提高。

池州市新农合的筹资时间为2017年9月1日至12月10日。凡本市范围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自愿参加2018年城乡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主要覆盖以下各类人群:本市范围内的农业人口居民,包括市内务工居民、无户籍居民、无固定职业长期居住池州市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均可参加新农合。本市范围内的城镇居民,包括市内城镇户籍在校学生、城镇户籍未成年人、城镇户籍少年儿童(含新生儿)、未从业城镇成年居民(含城镇老年居民)。预产期在2018年度的城乡孕妇可为未出生婴儿提前缴纳2018年参合金,此外,按政策规定可以参加城乡居民新农合的其他人员。

城乡居民个人缴纳的参合资金由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筹集,采取乡镇领导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村(社区)组干部和经办人员包户等多种筹资措施,定点或上门以现金方式收缴参合金。资金筹集要以户为单位,做到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人,尽量扩大参合覆盖面。各行政村(社区)在收到城乡居民家庭缴纳的参合资金时,应逐人填写参合登记表,并以户为单位开具《安徽省城乡居民新农合筹资专用收据》,在收据上必须认真填写参合家庭中所有参合人员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参合基本信息。

提前参合的新生儿填写参合信息时统一使用父亲或母亲姓名加“宝宝”,出生后凭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簿进行更改。城镇居民和在校学生统一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继续到所在村(社区)缴费。

据了解,为方便群众报销,池州市将稳步推进新农合异地即时结报。确保今年年底前实现新农合转诊住院患者跨省定点就医直接结报,届时将有130多家省外重点医院通过国家平台实现即时结报。而在医疗机构监管方面,池州市将严格监管医院“三费”,“三费”上涨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同期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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