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河池城区拟调整自来水价格 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拟由1.60元/立方米调整为1.90元/立方米 本报记者 唐毓克

河池日报 2017-06-17 08:56 大字
 

6月16日上午,河池市物价局受自治区物价局委托召开调整河池城区供水价格听证会。据悉,河池中心城区现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1.60元/立方米,拟调整为1.90元/立方米;现行非居民生活用水为1.90元/立方米,拟调整为2.85元/立方米;现行特种用水为3.50元/立方米,拟调整为3.80元/立方米。来自各方的24名代表均支持调整水价。

企业汇报调价理由

在听证会上,河池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罗永双从7个方面阐述调供水价格理由:供水设施建设投入加大,企业经营负担加重;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还需要继续加大投资;制水成本提高,经营步履维艰;改表到户广,改造投入大;公益用水日趋增长;承担社会责任,企业收入减少;现行水价难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接着,罗永双又列举了都安、巴马、大化、凤山、罗城、宜州、天峨、环江、南丹9个县(市)现行水价格情况,从2013年至2017年1月,上述9个县(市)均调整了两次水价,而河池中心城区从2010年10月调整后至今还未调整。

水价调整牵动市民心

听证会上,大部分代表认为,通过到河池市自来水公司各供水厂参观考察及听了企业介绍后,此次调整供水价格是有依有据的。

“大家知道,这些年,物价持续上涨,但供水价格还是7年前定的价格。”一位人大代表说,适当提高价格是应该的。

金城江区街道社区代表通过调查走访发现,居民支持调整供水价格,但希望供水企业加强企业管理,保证供水安全。

来自教育系统代表支持调整供水价格,但希望供水企业对幼儿园及学校的供水给予价格优惠。

物业协会代表说,供水企业只负责管理到各个小区总水表,物业公司则负责抄表到户,在工作中,发现有的小区水损严重,希望供水企业给物业公司支付适当的劳务费,并把水损控制到最低限度。

16日下午,城区水价拟调整的消息自本市一些自媒体播出后,立即引起了市民的极大关注,纷纷在平台上留言。记者随机采访了2位市民,家住金城中路的韦女士说,水价上涨价0.30元/立方米,从个例看涨幅并不过大,但这涉及千家万户,一定要反复论证;而市民黄先生认为,调整水价并不是解决供水企业亏损的唯一途径,垄断行业也应当引入竞争机制,加强管理,降低成本,使企业和百姓受益。

弱势群体用水价格不变

对于河池中心城区水质问题,有一位代表直言,他曾心存疑虑。为此,2016年8月,他从自家水龙头取水,个人出资3000多元送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环境中心河池分中心检测,共检测53项。检测结果显示,河池中心城区水质达一类标准。

据了解,目前,河池中心城区现行居民生活用水为1.60元/立方米,拟调整为1.90元/立方米;现行非居民生活用水为1.90元/立方米,拟调整为2.85元/立方米;现行特种用水为3.50元/立方米,拟调整为3.80元/立方米。

此外,困难户、五保户、低保对象等弱势群体不执行新调整后的水价政策,继续按现行供水价格1.60元/立方米的标准执行,确保他们生活不受影响。

据了解,对于此次调整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用水价格,市物价局将综合听证会各方意见,并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经营企业的事业发展及各方代表合理化建议后,进行汇总并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市人民政府审批后报自治区物价局审批。

新闻推荐

河池市2016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将结束未报者将被列入异常名录

本报讯(记者韦婉灵通讯员邓汉金)日前,记者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截至6月10日,河池市2016年度企业年报率73.9%,个体工商户年报率70.5%,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82.6%,尚有不少市场主体未参与年报。据悉,不及...

河池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河池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