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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因讨薪不成便发微博称“要炸工地”受教育后发微博忏悔

南国今报 2013-08-07 07:47 大字

今报南宁讯(记者彭宁莉)8月3日,一名河池籍男子覃某,因被欠万元工程款一年多,在广东江门发出了一条“要炸南宁××工地”的腾讯微博。8月6日,当覃某回到南宁该工地时,即被守候已久的三塘派出所民警带回审查,并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8月3日,南宁市三塘派出所接到群众反映,称有一名姓覃的男子,因被欠薪而扬言要报复辖区内某工地,并在其腾讯微博上发出一条信息称:“后天(8月5日)拿炸药去炸南宁××工地,不炸它,我都要改姓了。”

得知这一情况后,三塘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细致的排查,并得知了覃某的真实身份系河池金城江人,今年30岁,发出这条微博时,他还在广东江门。同时,警方获悉,覃某将于8月6日上午回到该工地讨薪。于是,当日上午,警方提前于当事的工地上展开伏击。上午10时许,当覃某出现在工地时,伏击民警即上前对其进行盘查,并在核实身份后,将其带回派出所进行审查。

8月6日下午3时,在三塘派出所里,覃某表示,自己从2012年2月至5月,在该工地做水电工程,工程完成后,工地一直拖欠着他一万元的工程款。在此后一年多的时间里,他曾多次打电话追讨工程款,但均被对方以各种理由搪塞。8月3日这天,覃某在再次电话追讨无果的情况下,一气之下便用手机在自己的微博上,写下了一条有关“炸工地”的微博。当晚10时许,他意识到这条微博的严重性,自行删除了,但没想到还是被警方盯住。

覃某说:“我以前也看过类似的新闻,知道相关法律法规。自己的一时冲动给大家造成了恐慌,我感到非常抱歉。”

据警方介绍,覃某的这条微博虽然只出现了短短几个小时,却对公众造成了恐慌,而当事的工地也为此加派人员加强巡逻。因此,警方会依法对覃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同时,警方提醒:讨薪应通过正当途径。

记者了解到,当覃某被带回派出所后,工地相关负责人也来到派出所,并将一万元工程款结给了覃某。

6日下午5时58分,覃某用手机发微博说:“经过民警的教育,我意识到这是一种违法行为,我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现我呼吁广大博友不要随意发布这种危害社会及扰乱公共秩序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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