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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老板私拆楼梯引业主声讨事发金泰豪庭小区,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本报记者 周剑峰

河池日报 2012-06-15 08:26 大字

 

近日,在河池城区金泰豪庭小区,一位商铺业主拆改其门面旁的一段楼梯,此举遭到小区业主们的强烈反对。据悉,事发后,消防、房产局等部门已介入调查。

疏散楼梯被拆

据了解,金泰豪庭小区一二楼为商业门面,业主反映被拆的楼梯,位于小区内的一间小卖部。

6月12日至13日,记者在业主的引路下来到这间门面,看到门面正在装修,已被隔成上下两层,地板摆有水泥、沙石等,门面一层里面,有一堵墙已被挖开一部分,穿过这堵墙可直接到另一间门面。记者随后穿过这堵墙,发现隔壁是一间不大的小卖部。在小卖部,记者看到有一段楼梯,楼梯有部分已被开挖,并露出钢筋。

“在装修的门面是12号门面,是一位王姓业主买下的,小卖部也是他出租给小卖部老板的,小卖部里面开挖的楼梯,是王某叫人挖的。”住在小区乘风阁的一位业主韦女士说。据韦女士介绍,6月9日、6月11日,物业已召集他们小区业主,讨论相关情况。

韦女士说,在这期间,她们还把小区出现的这个情况写成书面材料,上交到消防、住建、房产局等部门。

据小区物业管理处一工作人员介绍,期间,他们积极配合小区业主开展工作,6月11日早上,因商铺业主仍在施工,他们遂停了施工场地的电。

双方各执一词

“这个楼梯是小区业主的公共资源,商铺业主怎能私自拆改!”对于这段楼梯被拆,小区不少业主很气愤。

小区业主韦女士说,这段楼梯是通往二楼、三楼的主要通道,虽然三楼的原有规划已更改,如今虽然楼梯不能通往三楼了,但不可否认的是,这段楼梯在设计之初,就是通向二楼、三楼的,因此该楼梯应属于业主的公共面积。

“这是几十层的高楼啊,拆这楼梯的话,不等于是拆承重墙吗?没有承重墙支撑,我们的房屋质量何以保障?”小区业主韦先生担忧。

小区业主廖女士说,这段楼梯是业主的逃生通道,若楼梯拆了,万一有火灾发生,后果将不堪设想。

有业主质疑,小卖部所在的位置也是楼梯的一段。如今,商铺业主私自将楼梯改动并出租给小卖部的老板,明显是占用业主共有财产牟个人利益。

对于业主的“声讨”,商铺业主王某说,“当时和开发商买下二楼整层商铺时,他们说这个楼梯也是我们的。”王某说,2009年年底左右,他和几个好朋友一同买下二楼整层商铺,原本也有装修及改造的想法,因有人一直租他们的店铺,所以一直未动工。今年5月下旬,租户退租,他便重新装修及改造。

“原楼梯不够便利,我们重新设计了楼梯走向,方便市民进入二楼商场。”王某说,为了铺设新楼梯,其一楼的12号门面也“牺牲”了。“新楼梯建成后,楼梯占了我一楼门面的一部分,我的损失也很大。”

王某说,新楼梯建成后,他打算改造原楼梯,在拆改原楼梯前,他已邀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经权威机构认定后,他才开始施工。

部门介入调查

事发后,消防、房产局等部门已介入调查。

记者从市房产局了解到,6月12日,他们派人到现场实地调查,结合该栋楼的产权测绘报告,王某拟拆改的楼梯,在产权登记测绘报告中属通往二楼商业用房的主要通道,为《物权法》规定的共有部分。根据规定,一楼楼梯投影下来的面积属公共楼梯面积,因此业主不得占用一楼楼梯上、下的空间为专用面积使用,也无权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拆改楼梯。

市消防支队防火处一负责人说,6月11日,该处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安排人员到现场调查了解。经查,发现有一起违规行为,即商铺业主未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申报设计方案,擅自施工。该负责人说,他们将按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说,他们将积极与商铺业主沟通,尽可能解决问题。

不少业主希望,王某能尽快将楼梯恢复原样,若事情仍无法解决,他们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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