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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滥用远光灯易引发事故 网友呼吁严厉打击“灯霸”

河池日报 2012-05-24 14:15 大字

“罚200元,扣1分!”日前,广州交警对一位违法使用远光灯的车主开出罚单,这是广州市开展机动车辆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开出的第一单违法使用远光灯罚单。

(河池网网友 杨光/图)

 

本报讯(见习记者 李东麟)近日,网友“正义世界”在河池网“河池论坛”发题为《建议交警部门严厉打击“灯霸”》的帖子,反映到河池辖区的二级公路上有很多汽车在夜间行驶时滥用远光灯,这样的不好习惯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网友“王黄”说,作为一个新手在晚上开车,最讨厌的就是大车开远光灯,又亮又高,刚好射向对面开来的车辆,这样是很危险的。同时,不少网友也在跟帖呼吁河池交警严厉打击这类滥用远光灯的“灯霸”,以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河池市交警支队二大队事故处理中队队长黄锋对此回应,在河池境内的公路和街道上确实存在着不少汽车在夜间里开车时滥用远光灯的现象,其中轿车居多,在二级公路上大卡车也比较常见。

河池市桂西北驾校一位姓江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报名学车的学员要拿到机动车驾驶资格证必须要通过交规考试,而在此之前驾校的教员会对学员进行系统的教学,远光灯的规范使用就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还嘱咐学员在遇到强远光灯时切忌不要“争强好胜”,应该保持耐心并主动靠右减速,以确保自身安全。

开车多年的李先生说:“出门靠朋友,像我们这些老司机都知道‘礼让\’原则,夜间开车非常忌讳使用远光灯,因为这不仅是对其他司机的不尊敬,更容易引发不必要的纠纷甚至交通事故。”

黄锋说,夜间开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极易造成交通事故,尤其是遇到前方道路上停放有车辆或有障碍物的情况时。如果对向来车持续使用远光灯,就会严重影响驾驶员的视觉和观察范围,容易导致追尾等事故发生。

交警部门表示,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长时间使用远光灯,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类似的事故在河池虽时有发生,但由于发生事故后对方车辆往往没有在现场停留,加上取证比较困难,因此很难做出认定。” 黄锋说,为打击“灯霸”,消除道路安全隐患,交通管理部门今后将加大夜间的巡逻管控力度,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对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动态管理,并将依法对违法驾驶员进行相应处罚。同时,交警部门也呼吁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切实做到文明驾驶、安全出行,自觉杜绝违反规定使用灯光的违法行为,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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