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人员”骗取垃圾清理费领刑
金城江讯
近日,由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韦某诈骗一案获法院判决,被告人韦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现年34岁的韦某家住河池城区南环路。2011年10月4日至11月7日间,韦某多次冒充河池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工作人员,以“覃文语”等化名,向位于金城江区六圩镇附近的17户个体工商户收取垃圾清理费累计3000多元。2011年11月8日,韦某行骗至覃某在金城江区六圩镇经营的汽车配件经营部时,被覃某当场识破,与前来购买配件的群众将其抓获并扭送至派出所。(陈玲
韦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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