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河池市人民政府批准将河池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事
经河池市人民政府批准,将河池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事业管理所进行整合,划入河池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于2011年12月20日开始进行清算,凡对我所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同时注明联系人、地址、电话和传真。如有抵押或其他担保,请说明抵押或其他担保情况并提供相应证据资料。逾期申报者视为放弃债权。特此公告。
河池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事业管理所
联系地址:河池市西环路三巷23号
邮编:547000
联系人:蓝海岸
电话:0778-2557298
传真:0778-255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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