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2011年度重点党报党刊发行工作通报 (第2号)
自全市2011年度重点党报党刊发行工作正式启动以来,各县(市、区)、市直、中(区)直各单位认真贯彻中共河池市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度重点党报党刊发行工作的通知》(河办发〔2010〕157号)文件精神,把征订重点党报党刊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主要举措抓紧抓好,积极主动订阅重点党报党刊。截至12月7日,已全面完成订阅的单位有(按完成任务先后顺序排列):54.
房改办、55.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56.市委组织部、57.老干局、58.干休所、59.侨办侨联、60.检察院、61.统计局、62.国家统计局河池调查队、63.糖业办、64.审计局、65.国税局、66.地税局、67.工商局、68.盐务局、69.林业局、70.水电设计院、71.教育局、72.药监局、73.药品检验所、74.就业中心、75.民政局、76.军用供应站、77.残联、78.失业保险所79.市总工会、80.工商联、81.园林处、82.工业园区一区、83.市疾控中心、84.检验检疫局、85.市中医院、86.市社保所、87.市接待办。
为进一步加快重点党报党刊征订发行工作步伐,根据市重点党报党刊发行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决定从下一期起对不按时完成重点党报党刊征订任务的,在《河池日报》上进行通报批评,并组织督查组到各单位进行督查。
请未征订或未按照要求完成任务的单位和部门按要求抓紧前往征订。欢迎广大市民前来征订重点党报党刊,地点:市政中心大楼414室。联系电话:2305677、2308677。
河池市重点党报党刊发行工作领导小组
201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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