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被处罚后再次酒驾 被拘10日,罚款千元,吊销驾驶证
本报讯(记者高东风通讯员陆桂英摄影报道)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三大队民警,在南丹收费站出口查获酒后驾车的罗某,因其两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000元的处罚。
当天22时许,一辆桂M牌小轿车从南丹收费站下高速进入交警执勤临时检查点,民警随即对该车进行检查。民警用吹气式酒精测试仪对驾驶员罗某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36.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执勤民警在对罗某进一步了解时,发现他曾于2013年5月因酒后驾驶被处罚过,这是第二次酒后驾驶。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在得知自己将面临严厉处罚时,罗某后悔不已。1月22日,罗某被依法送至南丹县拘留所进行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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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南丹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