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月内两次酒驾 南丹男子被拘15日

河池日报 2018-05-21 09:05 大字
 

南丹讯 如果是酒驾被查,可能使你铭记一辈子,而南丹县城关镇杨某的记忆力却“特差”,今年2月7日,杨某曾因酒驾受到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日前,杨某又酒后驾驶摩托车,将一名路人撞伤后逃逸。5月16日,南丹县交警大队对杨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

5月15日晚22时左右,南丹县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电话,称在南丹锡都路发生一起车祸。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名女子被车辆撞伤躺在路上,而肇事车却驶离了现场。民警立即调取事发路段的监控,通过录像锁定肇事车辆为一辆桂M678XX号二轮摩托车。民警追踪该车行车轨迹发现,驾驶员肇事后驾车沿锡都路、民行南路逃逸到月亮坡农贸市场附近的一处民房。当晚23时30分,民警前往该车藏匿处将嫌疑人抓获。

肇事嫌疑人杨某交代,当晚他喝了6瓶啤酒后驾驶摩托车上路,没注意观察路边行人,撞人之后由于害怕酒驾被查,便驾车驶离了现场。

通过对杨某进行酒精检测,杨某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为116㎎/100ml。而在查询杨某驾驶证信息时发现,杨某于今年2月7日因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被南丹交警给予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目前杨某的驾驶证还在暂扣期间。

因交通肇事逃逸未构成犯罪,南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于5月16日对杨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 (冯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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