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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一小区一度电0.88元比正常电价贵近3毛,居民感叹用不起 本报记者 周剑峰 摄影报道

河池日报 2012-03-09 14:25 大字

 

在南丹县月亮坡的园丁小区,小区居民一度电要交0.88元电费,这比正常电价贵了近3毛,不少居民纷纷感叹用不起。

小区每月线损几千度

园丁小区由广西广田投资有限公司开发(下称广田公司),2011年年初陆续有居民入住,目前已有200余户业主。

据悉,2011年,南丹县城居民生活用电电价的执行标准,枯水期为每度电0.6003元;丰水期为每度电0.4563元。“别人的电费都是0.4元至0.6元一度电,为何就我们的是将近0.9元?”3月6日,记者走访该小区时,小区业委会一成员兰先生说。

小区居民容先生说,以去年4月为例,他家的总电量是315度,按0.6003元/度计算,电费应为189元,但物业实际是按0.8875元/度来收费,电费共交279.6元。“多了近100元,我们只是工薪族,长期如此,可负担不起啊!”容先生说,多数月份的电费都在0.8元/度以上,少数电费在0.8元/度以下。

据了解,南宁市和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该小区物业。物业中心一陈姓经理说,因变压器、公共照明、线损等影响,各户居民每个月的总电量与小区总表电量不一致,每个月都相差几千度,个别月份甚至达到近1万度。如去年9月,9月份相差了6000余度;10月则升到8300余度;11月甚至达到9800余度。“业主平摊了这部分的电费,所以我们小区的电费比正常电价高。”陈经理说,她们也曾多次请求相关部门解决,但都未落实。

此外,有部分业主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导致她们面临困境。“因收不上物业费,公司将于4月1日停止对小区的物业服务,并撤离小区。”陈经理无奈。

兰先生说,去年12月以来,小区物业一直未再代收电费。“线损电量超出了预期,我们只愿意缴纳实际用电部分电费,不愿意缴纳线损部分电费。”

居民期待早日解决

有居民怀疑,广田公司为节约成本,购买了廉价电表,存在违规行为;另外,南丹县水利电业公司作为职能部门,却不处理小区的这个问题,有不作为之嫌。

广田公司一负责人王先生说,他们的工程都是按照合同及图纸的要求施工,未有违规行为,且购买及安装的用电计量装置,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并有相关合格证。

南丹县水利电业公司营销部主任罗祖庆说,由于园丁小区的电力设施产权属于广田公司,因此他们没有接收管理的权利。“产权属谁,由谁负责维护管理。”

罗祖庆说,广田公司在安装高压线路和变压器及低压线路时,都符合安全要求,但给小区各住户安装的用电计量装置,广田公司当时为减少成本,全部由施工单位自行购买安装,表计都没有进行检测和校验。另外,广田公司在对小区用电计量装置进行安装时,他们已向广田公司建议采用抄表到户进行安装,但未得到该公司采纳,因此没有达到抄表收费到户的要求。为此,他们无法对小区住户执行抄表收费到户。

对于水电公司的建议一说,王先生称,在安装小区线路时,没有哪个部门给他们提过建议。

关于小区线损一事,罗祖庆说,目前,第一步是需要广田公司、物业管理部门、业主委员会等牵头进行,协商一致后,由广田公司到他们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委托他们对各户电表进行校验,之后则视电表是否有问题,再进行下一步工作。

王先生说,公司将积极处理这件事,若物业撤离,业主可通过业委会同他们协商,确有需整改之处,公司将尽可能解决。

小区业委会一负责人称,他们曾找过开发商协商解决,但没有结果。图为一居民的电费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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