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隘镇征收“环卫费”引争议网友误解为“环保费”,并质疑有逃税之嫌镇政府承认无正规发票,表示下一步将纠正
本报讯
(记者
张锐锐)近日,网友“轻风细雨”在河池网“网络问政”专区发帖反映,南丹县吾隘镇对辖区内的企业每年都征收几百元至一千元不等的“环保费”,
收费员胸牌为吾隘镇环卫站,每次收都是白收无发票,而且还说“收费都是政府定的,收得多少全交给政府”。网友质疑,该镇所收取的“环保费”是否合理,有否逃税嫌疑?
3月9日,记者到吾隘镇走访获悉,该镇的确存在收取“环卫费”行为。在吾隘镇道班一木材加工厂内,一负责人告诉记者,每个月需要缴纳30元的“环卫费”,相关部门每个季度收取一次,但仅提供南丹县吾隘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开具的收据单。一家商店老板则说,她每个月需缴纳10元的“环卫费”,可以每月一付,也可以全年付清120元,收款人员都会登记在册,她几年来并没有收到收据凭证。
“我镇从未对辖区内的企业征收过任何环保费。”据吾隘镇政府一负责人说,自接到网友投诉后,该镇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城区内的拼板厂、机制木炭厂、木材加工厂、石灰厂等相关企业进行调查核实。
该负责人介绍,为及时清扫处理城区内的单位、企业及居民生产生活产生的垃圾,打造干净整洁的村容镇貌,吾隘镇由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负责街道垃圾清运工作进行发包处理,参照物价部门核定的环卫最低收费标准,对街道内的单位、企业及居民收取少量的“垃圾清运费”(也称“环卫费”)。所征收上来的“环卫费”并不上交镇政府,而是用于支付几名环卫人员的工资及垃圾清运车辆费用。
该负责人说,在镇政府补贴的环境卫生经费的基础上加上收取的垃圾清运费用,也只是能够勉强维持环卫人员的工资及垃圾清运车辆费用支出。因此征收的只是“环卫费”,并非环保费。收费人员挂的胸牌为“吾隘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收费人员”,每次收费也都开有收费凭据。
据悉,“环卫费”属于一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每一种收费项目和标准须经物价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该严格执行,且环卫部门征收垃圾费,必须开正式发票。吾隘镇缘何存在违规使用票据行为?
“由于办不到正规发票,只能开具部门的收据凭证。”据该负责人介绍,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经费来源除财政补贴外,其余全靠征收垃圾处理费来弥补,每年经费存在着较大缺口,环卫工人都是低工资、高强度的劳动,月工资仅几百元。
“下一步将纠正此类现象,并请群众监督。同时,加大法规宣传,让大家知道,缴纳‘环卫费\’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只有正常缴纳,才能保证环卫工作的正常运转以及环卫工人的待遇,共同维护乡镇的环境。”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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