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替子“报仇”领刑6年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上万元
南丹讯
儿子与人争吵并打架,父亲冲动之下带人开车寻找儿子的“仇家”出气,结果造成一人死亡。近日,这名替儿子出气的父亲,被南丹县人民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10270元。
2010年2月26日20时许,吴某与人骑摩托车经过南丹洞塘屯一公路时,与莫某驾驶的摩托车差点相撞,后双方发生争吵并打架。莫某被打后跑回家,召集人来寻找吴某。吴某亦在现场打电话喊人后驾车离开。吴某之父听说儿子在洞塘屯被人打后,即往其小轿车尾箱装上锄头、铁铲等工具,驾车搭乘陈某等人往洞塘屯,行至蛮降村村公所附近时,被莫某贤等人拦停。就在双方争吵时,吴某权等几十个人陆续骑摩托车赶到,吴某权下摩托车后,走到轿车边持铁铲朝莫某贤的头部打击,莫某贤被打伤后,捡起1根木棒与吴某权对打,吴父见状即用牛角刀朝莫某贤上半身捅去。莫某贤随后倒在田坎边,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南丹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开展调查,并于当月28日将吴父刑事拘留。
法院审理后,遂作上述判决。
(梁秀鸾)
新闻推荐
南丹讯
2月8日,南丹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隆重召开。与会的180多名县人大代表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欣喜地发现,今年,县政府将筹集不低于4亿元...
南丹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南丹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