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经营旅游业务诈骗游客10万元 男子潜逃泰国4年被押解回国
罗城讯 近日,随着泰国飞往南宁的航班缓缓降落南宁吴圩国际机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35岁的男子李某被移交到罗城警方手中。4年前,李某在没有资质的情况下,以河池某旅行社的名义和他人签订旅游合同,将旅客交来的10万余元旅行费占为己有,并携款外逃。
2013年10月17日,某学校教师何某向该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被某旅行社罗城营业部骗了10万余元,请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原来,在7月暑假期间,该校的教师想自行组织外出旅游,于是派代表找到某旅行社罗城营业部的经理李某,双方商定在8月由旅行社带领教师及家属前往福建进行双飞六日游,并签订了合同。随后,教师代表将39人的旅行费10万余元分次交给李某。
然而,到了约定日期,李某告诉教师代表由于未买到机票,所以未能出行,此后李某多次推脱,导致教师们直到开学还是没有办法出去旅游。对此,李某写下承诺书,答应在10月之前退还旅行费,然而,等到退款时间,李某再次爽约,并且人间蒸发。发现被骗后,教师当即报警。
接警后,经侦大队民警立即着手开展调查工作。经核实,民警发现某旅行社罗城营业部于2010年7月底成立,李某为经理,经营范围主要是招揽游客、提供旅游咨询服务。然而,一年来,该营业部多次违规,被市旅游局警告,2011年10月,该营业部被旅行社发文撤销。
虽然与旅行社的业务合作关系被终止,但是李某并没有关停经营,而是在没有任何旅游业务经营资质的情况下继续营业,组织游客外出旅行。随后,公安机关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李某一案进行立案侦查。正当民警准备对李某进行抓捕时,李某已搭乘航班外逃泰国,从此杳无音讯。
为挽回受害者损失,将李某捉拿归案,4年来,罗城警方从未停下脚步,由经侦、出入境、网安、刑侦等部门组成专项行动小组,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指挥及综合协调下,锲而不舍地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全面收集李某犯罪证据,进一步掌握李某社会关系网及动向。
2015年,全区公安机关“猎狐行动”开始后,李某被列为行动目标嫌疑人,罗城警方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在市公安局业务部门的直接指导下,一方面多次前往广州、南宁、北海、东兰等地开展工作,面对面对嫌疑人家属讲政策、讲出路、讲法律,敦促李某早日回国投案自首,一方面持续跟踪、更新信息,及时整理汇报,由公安部、自治区公安厅、市公安局等上级公安机关统一指挥、协调,向泰国方面发出蓝色国际通缉令。
经过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李某终于被发现躲藏于泰国芭提雅市。今年6月底,泰国移民局工作人员将李某抓获并拘留,随后,潜逃将近4年的李某被押送回国。目前,李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罗城警方依法逮捕。
(莫世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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