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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金寻母”戳中空巢之痛

南国今报 2016-04-23 11:21 大字

■张锐锐

听说母亲是在柳州方向走丢的,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男子谢明英“定居”柳州苦苦寻找15年未果后,诺下10万元重酬公开寻母,即便希望渺茫。(详见《南国今报》昨日7版)

近期,寻找走丢老人的信息时常在微信朋友圈、媒体上“露脸”。笔者感动于谢明英等子女的“豪气”与孝心的同时,更为老人走失带给家庭的焦虑和痛楚感到伤心难过。

老人缘何频频走丢?独处空巢、缺少子女细心管护等恐怕是主要原因。随着社会老龄化的步伐加快,城乡二元格局带来家庭越来越空巢化,老人走失在当下或将更为突出和频繁。

老人走失无异于在子女身上割肉,作为子女的每个人都感同身受。因此,每每接到求助信息,都会引起公众“全城寻母”。幸运的则在浪费大量人力、物力后重享家庭团圆;不幸的诸如谢明英,只能无奈选择“重金寻母”这条辛酸路。

对于老人容易走丢,相关部门也善意提醒:子女陪同出门、在老人身上留有标签云云。但在空巢化、人口流动大的当下,要实现老有所养、情有所系,的确困难不少。

但化解老人走失社会问题,与其事后疲于奔命,不如事前防患于未然。一方面,需要有关部门有所作为,建立在物质、精神领域的常态化助老机制。可喜的是,随着全国失踪人口档案数据库等平台的搭建,走失老人回家路有了曙光和希望。

另一方面,在衣食无忧的晚年,老人最需要的是子女的呵护与问候,以及社会的人性化关爱。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以法律形式规定子女应“常回家看看”,作为子女的你,“守法”做到了吗?

恋人都喜欢用“相见不如怀念”来安慰逝去的恋情,但在失去亲情的痛楚、教训面前,子女更应该“怀念不如相见”。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在。作为子女的我们,还是常回家看看吧,哪怕只是陪父母说会儿话或者洗双筷子也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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