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城开展党政领导廉洁履职社会监督创新工作的实践意义■ 罗建文
2011年5月以来,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根据中央、自治区关于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廉政风险防控的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县级党政领导廉洁履职社会监督创新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有益经验(简称“罗城经验”),得到了郭声琨、石生龙、周新建等自治区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总结、完善、推广“罗城经验”,对于探索新形势下社会监督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罗城经验”实现了反腐倡廉建设的延伸、拓展和创新。
“罗城经验”起于我国不断推进的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之上,是在我国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深入、不断取得新成效的背景下,针对我国权力构架中县委、县政府这一权力集中、权责重大的重要层级,围绕“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廉洁履职,县委、县政府权力运行,社会广泛参与监督”这三个关键节点进行的有益探讨。2011年5月,自治区纪委把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列为“全区创新权力监督试点单位”,该县积极创新社会监督机制,建立了“双监双带、五权并重、五步推进”的县级党政领导廉洁履职社会监督工作模式,促进了权力规范运行。一是创新了监督体制。成立社会监督委员会,选聘由“两代表一委员”、离退休干部、村干部、普通群众等237人组成社会监督代表。县委书记、县长每年至少向社会监督代表公开述职述廉一次,接受质询和民主评议。二是突出了监督重点。重点监督县委、县政府权力运行情况,监督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廉洁履职情况,促进权力正确行使。三是明确了监督内容。监督的内容主要是县委、县政府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四是拓展了监督渠道。社会监督代表通过听取监督对象述职述廉,开展质询评议,列席县委、县政府有关会议,参与察访核验、网络问政等形式开展监督。这些新机制的建立,实现了社会监督工作公开化、实效化、科学化,实现了反腐倡廉建设的延伸、拓展和创新。
二、“罗城经验”的实践意义。
“罗城经验”是中央、自治区关于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部署与罗城实际紧密相结合,勇于探索创新并取得积极成效的结果,其意义深远。
意义之一,厘清了权力运行边界,为社会监督、科学监督和有效监督打下了良好基础。罗城组织大量人力,利用4个多月时间,查阅众多文件规定及政策法规,对县委、县政府及其部门的职权进行归类梳理,编制职权目录,弄清了职权和职责的关系,弄清了各种权力的边界,为亮权、议权、约权和用权提供了依据,为党政主要领导廉洁履职、规范用权提供了依据,为社会监督提供了依据,解决了越位、错位、缺位问题,解决了监督内容不明问题。
意义之二,拓展了权力社会监督,为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行了有益尝试。“罗城经验”确立了党政主要领导、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和全社会参与监督的制度安排,确立了权力公开运行的模式,确立了社会公众监督的方式,实现了由注重党内监督向注重党内监督和全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转变,实现了由注重结果监督向更加注重依据、决策、执行、结果的全过程监督的转变,实现了由注重个别环节、个体事项的监督向更加注重系统性监督的转变,实现了网络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有效结合,是推动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有益尝试。
意义之三,增强了接受监督意识,为各级领导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树立了榜样。罗城通过制度机制的创新,使党政领导迈开了向社会公开自己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公开拥权用权情况的步伐,为各级领导干部廉洁履职树立了榜样。同时,罗城通过创新述职述廉方式,引进社会监督代表开展现场质询问询,增强了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激发了群众参与监督的热情,增强了监督的实效性。
意义之四,创新了权力监督体制,为社会监督的有序、有度、有效搭建了平台。监督委员会的建立,整合了社会监督资源,使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三方形成了一个有机整体,破解了对县级党政权力“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问题,搭建了社会公众“能知情、能参与、能表达、能监督”的平台,引导并规范了社会公众的监督。
意义之五,凝聚了科学发展合力,为地方发展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公开自己的廉洁事项、公开权力运行,有效地推进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向促进领导干部“不敢腐败、不能腐败”目标迈出了坚实的步伐;通过“确权勘界”和加强监督,让权力合理归位,促进了依法用权、为民用权;社会监督调动了全社会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形成了推动发展的强大凝聚力和感召力;发动群众参与并广纳群众智慧、意见,使党和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措施更加符合科学发展、更加符合群众意愿,使合力监督变成了合力发展,显示了“罗城经验”的强大生命力。
三、“罗城经验”应不断完善提升并逐步推广。
“罗城经验”是反腐倡廉实践创新与理论创新的成果。推广“罗城经验”,是推进全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紧迫需要。要在巩固、完善、提高“罗城经验”的同时,把学习推广“罗城经验”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结合起来,健全工作机构,科学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一)要认真抓好学习。要认真学习自治区领导郭声琨、石生龙等同志视察罗城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中央、自治区关于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相关文件精神,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广“罗城经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全面掌握县级党政领导廉洁履职社会监督工作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基本内容和方法步骤,增强“思风险、讲自律、尽职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为推进这两项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和理论基础。
(二)要科学统筹推进。要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把推广“罗城经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实现强化权力监督、廉政风险防控与各项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今年,在全市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在天峨、东兰、大化等县和部分市直单位推广“罗城经验”,结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求,开展县级党政领导廉洁履职社会监督创新工作。2013年,在全市建立起全面覆盖、分级管理、重点监控、制度保障、责任到位的党政领导廉洁履职社会监督和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三)要勇于探索创新。突出抓好制度、体制、社会监督的创新,促进“罗城经验”在实践中不断得到完善、提升和延伸。要结合不同领域、不同岗位、不同层级特点,重点排查权力过于集中、自由裁量权过大、权力边界模糊、规章制度不健全、监督机制不完善等可能导致权力失控的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制度、规定和措施。积极探索建立“制度+科技”模式,提高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不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域。
(四)要确保取得实效。要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扎实推进县级党政领导廉洁履职社会监督和廉政风险防控各项工作。要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结合实际,突出特色,抓具体、抓关键、抓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不“蜻蜓点水”,不追求一时的“轰动效应”。要持之以恒,真抓真干,不断总结、完善和提升工作水平,构建长效机制。
(作者系河池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新闻推荐
罗城讯
5月31日,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糖业公司2楼一职工宿舍突发火灾,县消防大队官兵接警后,立即出动2辆消防车和12名官兵赶赴现场扑救。由于扑救及时,火...
罗城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罗城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