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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藏鸟枪2支老汉获刑3年

河池日报 2012-02-22 09:19 大字

 

罗城讯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小长安镇六旬老汉唐某,几年前向他人购买2支长管砂枪私藏于家中并多次用于打鸟。2月15日,罗城法院以唐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几年前,唐某雇请几名群众为其砍甘蔗。当唐某得知其中的一人家里有砂枪出售,遂以每支160元的价格,向该群众买得长管砂枪2支,火药、铁砂、打火结若干。购得枪后,唐某平时用来打鸟、看守鱼塘等。

2011年9月23日晚,唐某携带一支砂枪前往与其有矛盾的胞弟唐二家门前窥视,唐二认为唐某携枪要对付自己,遂于次日向公安机关举报。同年9月25日,民警将唐某抓获,并在其家中查获长管砂枪2支、火药800克、铁砂1000克、打火结38颗。

 

(唐绍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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