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拉他人“开房”男子蹲牢3年
罗城讯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龙岸镇男子何某,不但无故搂抱、殴打陌生女子,还将其强拉至一宾馆房间内“开房”。1月5日,罗城法院以何某犯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2011年7月9日凌晨2时许,何某从县城某KTV出来,看到2名青年女子在农贸市场前街道上行走,且其中一人“似曾相识”,即强行上前搂抱和摸弄,2人进行强烈反抗,并将何某肩、鼻等处弄伤后跑开。何某不肯罢休,迅速追上一名女子并进行殴打,后强拉其到附近一宾馆客房内进行强奸。最后,被害女子趁何某上卫生间之机逃走并报警,民警很快将何某抓获。经审讯,何某如实供述了其强奸妇女的过程。
(银胜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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