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发展务求其好□ 罗宗肯
实不相瞒,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评论,在下已写过二三篇,惯于“喜新厌旧”的新闻人,何以会对一个“老话题”絮絮叨叨,以至如此?无他,农民专业合作社方兴未艾,新问题新矛盾不断出现使然。“文章合为时而著”,不写则已,要写就写有关现实痛痒的东西。
合作社在河池起步虽晚,但步伐很快。据本报消息,截至目前,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已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有29户,注册资金1600多万元,社员237人。而在3年前,该县这一记录还是零。环江如此,宜州、都安等地的专业合作社,据说也如雨后春笋。
专业合作社与现代农业之间,有点像鸡生蛋、蛋生鸡的关系,它受现代农业的催生,又成为现代农业的助产婆。不难理解,有见识的农民为什么对此津津乐道,也不难理解,这一陌生的事物为何能在短时间内风靡瑶寨壮村。凡事物皆有表里,透过合作社之表,能够看见农业现代化、产业化不断加快的进程。
从这一角度说,我们是应该为专业合作社的涌现而欢欣鼓舞。但快有快的难处,批量生产,先天不足既已难免,再加上后天疾患。如果我们一味乐观而无检点,那就难免“盲目”之嫌。
粗略观察,当前为数不少的合作社,或联结方式松散,无实体经济组织;或服务能力薄弱,提供公共服务不多;或建章立制粗糙,运作不够规范;至于人才匮乏,社员素质低,更是屡见不鲜。这样的状况不改变,天长日久会让一些人感到迷茫,最后威胁到合作社的生存。
以公共服务为例,现在的一些合作社产前不能有效指导,诸如种子选用、施肥配方等等,社员还是像以往一样瞎摸;产后不能提供销路,和往常那样各人自产自销亦无二致。如此这般,合作社岂不沦为摆设?又如联结方式松散的问题,解决的途径本应是增强彼此利益关系,问题在于社内没有经济实体,相关的制度设计又跟不上,结果往往是人心涣散,社员脱离。
不要以为言之过重,在区内处,合作社的散伙已不乏其例。虽是个案,但对日后合作社的健康发展,绝非正面的作用。所以,合作社的发展务求其好,在好的基础上求快。在好的基础上求快,才能越来越快。为此有关部门还应加强指导,多多帮助,从高高的柜台上递出证照的那一刻,不是你们工作的结束,而只是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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