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检察长列席 法院审委会常态化

河池日报 2019-04-10 01:00 大字

凤山讯近日,凤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秦义永受邀列席该县人民法院审委会,对罗某某涉嫌贪污、挪用公款一案发表列席意见,同步推进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常态化。

会上,主审员额法官汇报了被告人罗某某涉嫌贪污、挪用公款案的基本情况。秦义永和检察院其他列席人员分别就案件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量刑建议等方面发表意见和看法,为审判委员会作出最终决定提供参考。

秦义永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是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具体举措,也是检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强化法律监督的重要途径。凤山检察院将继续强化监督职责,与法院密切协作,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凤山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林指出,凤山法院在监察体制改革后,将凤山县检察院提起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提交审委会讨论,并邀请同级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会议,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相关要求、自觉接受检察监督、深入加强沟通协调的重要举措,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案件审理的透明度,促进案件质效提升,最大限度确保审理结果的客观公正。同时,希望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常态化,以便相互学习,相互配合,不断促进法院队伍素质的提升。(凤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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