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查隐患 化解纠纷 凤山探索乡村治理新模式
凤山讯近年来,凤山县不断探索乡村治理新路,通过“五变”实现乡村有效治理。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连续12年排在全区前列,连续12年荣获“广西平安县”荣誉称号,连续三届荣获“平安广西先进县”称号,2017年被评为全国信访工作“三无县”。
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开展县委书记“进百村”、县委常委“入户夜访”、领导干部“进村入户·访贫问计”“住村串屯入户”调研和人大代表为信访户“结对代言”等工作机制,实行县委常委包乡镇、政府领导包专项、乡镇和县直单位主要领导包村、分管领导包片、人大代表包户的责任机制。明确规范“下访”责任和要求,把领导和干部资源下沉到一线,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疏通群众积怨。2016年以来,“下访”排查各类矛盾纠纷不稳定线索1107件,做到乡村矛盾早发现、早处理。
变群众“上门”为干部“入户”,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整合审判资源,成立“山区巡回法庭”,坚持矛盾纠纷发生在哪里,审判庭、调处室就搬到哪里,打造“移动”的审判庭、调处室,“零距离”调处、“零距离”审判、“零距离”服务,变“坐堂审判”为流动巡回办案,取得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选优配强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经验丰富的干部从事县、乡、村三级综治工作,配齐“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强化基层干部矛盾纠纷调处政策业务培训等措施,打通法律服务惠民“最后一公里”。2016年以来,全县调解成功各类矛盾纠纷案件1084件,占案件数的98%,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疑难问题不出县,矛盾不上交”。
变干群“人眼”为网络“天眼”,提升治安监控效率。投入2000多万元,加强治安监控体系建设,在全县各交通路口、各单位及各重点乡镇建立电子“天眼”,提升治安监控质量。建立治安防控屯级、村级、乡镇级和县级“四道防线”,早发现早处理治安案件,防止小案变大案。2016年以来,全县没有发生一起“两抢”案件。
变政法“单防”为社会“联防”,多方消除不稳定隐患。与天峨、东兰、巴马及百色市的凌云、乐业等5个周边县开展“五县治安联防”,实行治安信息互通,综治资源共享,对各种突出治安问题实行联打、联防、联控。建立重大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预警预告制度,及时获取影响社会稳定的预警性、倾向性、苗头性、内幕性信息,对不安全因素做到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化解得了、处置得好,牢牢把握维稳工作主动权。全县建成了619个屯级党群理事会和屯级党小组,建立村级综治、治保会、调委会、治安联防、治安信息员队伍“五支队伍”和禁赌、禁毒、禁黄、计生、妇女、老年、治安协会“七个协会”;成立各类调委会组织121个。2016年以来,各级调解委员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986起,调处成功958起,调处成功率达97%,有效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变单一“堵截”为多方“疏导”,畅通渠道化解积怨。对发生的矛盾纠纷和排查到的信访事件,及时调处,不拖不压不堵。明确村级信访事件由县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处置、乡镇级信访事件由包乡镇的县委常委负责处置、县级信访事件由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处置,把领导资源下沉到一线处置矛盾纠纷。注重利用村规民约约束,邀请德高望重的乡贤参与矛盾调处,用身边人管身边事。
(杨秀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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