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一片桉树林被卖8次男子诈骗30万元被判刑

河池日报 2016-03-31 09:45 大字

 

凤山讯

 

被告人黄某早已将林地租给他人种植桉树,桉树成材后,他却对前来询问和有意购买的人谎称是自己的桉树林,并且来者不拒,将同一片桉树林分别卖给8名被害人,非法所得30.53万元。3月25日,凤山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黄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并责令被告人黄某赔偿梁某、罗某、韦某等8名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早在2007年,黄某便分别以5.3万元、6000元的价格将两片林地出租给覃某民、廖某年、覃某宁等人,租用期限为20年。2008年初,覃某宁等人雇人在林地内种植桉树。2013年9月初,陈某到黄某家询问该片桉树林是否为他家所种,正愁无钱投资养鹅场的黄某谎称桉树林属自家所有。随后,黄某将桉树林卖给陈某、梁某,价格为5.8万元。当日,梁某便将全部钱款支付给黄某。拿到钱后,黄某却以办不了采伐证为由敷衍陈某等人,直至案发。

此后,黄某先后多次对有意购买桉树的人谎称是自己家种的桉树林,并带他们看树、指认山界、商谈价格,令毫不知情的梁某、罗某、韦某等多名受害人纷纷陷入骗局。一片桉树林,被他以不同的价格卖了8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其家有桉树林出售的事实,隐瞒桉树所有权属于他人的真相,私自与他人签订桉树购销合同,多次骗取他人钱财,诈骗数额共计30.53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完全具备了诈骗犯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构成诈骗罪。案发前,被告人黄某主动退还的钱款,应予扣除,不计入犯罪数额。被告人黄某多次诈骗,依法应酌情从重处罚。案件审理期间,被告人黄某主动退赔10000元交予法院,法院依法按比例赔偿梁某、罗某、韦某等8名被害人。依照刑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危害社会程度,凤山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黄桂梅)

新闻推荐

凤山法院积极宣传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凤山讯

 

4月15日是《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月14日,凤山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设点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活动。

 

&nbs...

凤山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凤山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