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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改革发展系列报道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篇 河池林改释放林业发展潜力

河池日报 2014-08-11 17:54 大字

 

本报讯(记者

 

罗昌亮)八月的河池绿意盎然。望着自家大片郁郁葱葱的山林,凤山县长洲乡板均村林农黎正相感慨地说:“山林分到户,林农好致富。”他告诉记者,已分到户的几十亩山林已经成为家里的“绿色银行”,去年他家仅板栗收入就近1万元。

林农黎正相的感慨,正是河池市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林农积极利用利好政策发家致富的真实写照。

2009年以来,河池市认真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建立了“市(县)直接领导、乡镇组织实施、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工作机制,坚持“高位推动,农民主体,公平公正,规范操作,颁发‘铁证\’”的主体改革思路,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因势利导,扎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林地确权到户,让林农吃了“定心丸”。河池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林地面积3244.89万亩,占全市林业用地面积的86%。经过全市2万多名林改工作队员和人民群众两年多的共同努力,2011年底,全市基本完成了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截至目前,林改完成了林地勘界确权面积3065万亩,勘界确权率为94%。其中,确权到户面积2844万亩,确权到户率87.6%;签订林地承包合同86.9万份,打印制作林权证77.7万本,全市55.7万户林农的林权产权得到明晰和落实。

吃了“定心丸”的林农,发展林业、保护生态的积极性日益高涨,依托森林资源大力发展林下种养、林下产品加工、森林旅游等,林下经济的从业队伍不断壮大。为让广大林农从林改中得到更多更大实惠,近年来,河池市在完善和扫尾主体改革的同时,不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和积极推动林下经济发展。

2012年,河池市启动了发展林下经济“百万林农千元增收”工程,通过项目推动、示范带动、技术引导,因势利导鼓励林农发展“林+药”“林+草”“林+桑”“林+畜”“林+禽”“林+游”等多种林下经济发展模式,不断开拓农民增收新渠道。目前,全市建立了“林+桑”(凤山),“林+金银花”(都安),“林+铁皮石斛”(天峨),“林+草珊瑚”(环江、罗城),“林+乌山鸡”(罗城、金城江、东兰),“林+黑山猪、香猪”(东兰、巴马、环江、大化)等典型示范项目6个;推动林农组织化发展,引导林农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106个。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打通“资源—资产—资本—财富”链,目前,河池辖区内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柳州银行等金融机构先后开办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为林农发展林业生产提供可靠保障。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让广大林农70年林权权益得到保障的同时,也为广大林农探索和提供了一条“不砍树也能致富”的新路子。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完成植树造林面积47万亩;实现林下经济产值18亿元,惠及林农116万人,其中,林下种植产值5.1亿元,林下养殖产值8.5亿元,林下产品加工产值1.8亿元,森林旅游产值2.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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