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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区“小法院”的亮色

广西日报 2014-05-07 17:47 大字

本报记者 李 贤 韦鹏雁 本报通讯员 黄桂梅

凤山县法院年均审理各类案件近800件,在全区法院系统,属于受理案件比较少的“小法院”。该院的审判质量效率综合指数,在河池市11个县(区)法院的排名中,曾经排在倒数第一。

山区“小法院”怎么搞,才能干出特点,才能创出亮点,进一步激发法官为民司法的热情和创新司法的激情?请看该院独辟蹊径的做法——

“平乐法庭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这个消息让凤山县法院全体干警振奋不已——这是该院建院60多年来的第一项全国荣誉。

好消息接踵而来:“全国法院司法警察体能达标活动先进单位”、全区“公正廉洁先进法院”、“全区法院先进集体”……3年来,凤山县法院先后有18个集体和26人次荣获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级荣誉。

这让许多人感到意外。在全区法院系统中,该院属于“小法院”。近年来,该院年均审理各类案件仅800余件。而在2010年,该院的审判质量效率综合指数,在河池市11个县(区)法院的排名中,排在倒数第一,“名声在外”。

两年多时间,从全市倒数第一,到全区乃至全国先进,凤山县法院是如何赶超跨越的?院长闭克武介绍,从2011年6月起,该院提出“密切联系群众,一年打基础,二年上台阶,三年争先进,四五年巩固提高”的创先争优工作目标,以山区巡回法庭、执行攻坚战和队伍建设为抓手,提升司法服务能力,有力地促进了审判执行工作开展。

1  山区巡回法庭:上门为群众打官司

凤山境内多石山溶洞,是世界地质公园,也造成了山路崎岖、群众出门难的情况。2011年8月,凤山县法院整合现有司法资源,将凤城、平乐、长洲等3个派出法庭整合,成立大巡回法庭,在辖区内巡回办案,将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送到了老百姓的家门口,构建了“庭、站、所、点、员”联动的“五位一体”审判、调解工作模式,做到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

2012年10月,该县江洲乡江洲村的黄大差在采石场做工时受伤。他的三根肋骨骨折、胸椎骨折并截瘫,至今仍卧床无法正常行走。司法鉴定结论为一级伤残。黄大差的家人多次找到采石场的5个股东,要求对方赔偿,由于分歧太大,一拖再拖。2013年9月,黄大差将5位股东告上法庭。

然而,连路都走不了,如何进城打官司?很快,巡回法庭就开到了他家里。他悬着的心放了下来。经法官耐心协调,5名被告人同意赔偿原告30万元,当场兑现23万元,余下的7万元立下字据,承诺限时赔付。接过钱的黄大差,泪流满面:“人民法院为人民啊!”

两年多来,凤山县法院巡回法庭通过巡回审判,化解纠纷600余件,先后为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20余万元。

山区巡回法庭的审判模式,从根本上解决了山区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成为全区社会管理创新的亮点和品牌。

2 执行攻坚战:不让法律“白条”寒了民心

司法为民,全力破解“执行难”是凤山县法院的又一大工作亮点。

“执行难”是全国性难题。原因主要是当事人难寻、财产难动,容易得罪人,相关部门协助执行难。黄恩武的爱人1998年遇上车祸,法院判决对方赔偿3.4万元,可15年过去了,对方却只赔了一半。凤山县法院执行局局长陆邦权说:“这样的案子拖久了,让群众把法院判决都看轻了。”

去年,该院对执行积案“亮剑”,花了3个月时间,对历年未结的执行案件进行梳理,结果共清理出181件案件。这些都是“硬骨头”——有些案件时间跨度长,最长的达25年;有的被执行人常年外出打工,踪影难寻;有的被执行人根本没有履行能力。

执行真的就这么难?闭克武说:“只要敢‘亮剑\’就不难。”于是,一场浩大的执行攻坚会战随即强势开启,目标锁定这批硬骨头!凤山县委、县政府对此给予大力支持,先后拨出55万元建立执行救助基金。县政法委牵头,检察、公安、银行、国土、房管等部门联动,形成了攻坚合力。

“五个一批”的做法全面推开——对拒不履行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一批;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妨碍执行的当事人,拘留、罚款一批;对有能力履行而未履行的当事人,强制执行一批;启动司法救助机制,对那些确实有困难的当事人,做到救助一批;利用新闻媒体,设立“曝光台”,依法曝光一批。

黄恩武的执行案在会战中重启。2013年6月4日,执行法官再一次到被执行人万某家,遭到对方的抵制和辱骂,执行干警最后采取强制措施将其拘留。就在当天,万某80岁的母亲带着孙子到县城赶集,不慎让孙子走失,法院干警帮找到人并送回家中。身在拘留所的万某得知后,当即表示愿赔钱和解。

在凤山县法院执行局的墙上,一张“结案进度表”显示,目前181件案件已先后彻底结案159件,执行回款共253万余元。对生活困难的55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款49万元。

3 文化育警:提升司法服务能力

2011年前,凤山县法院的年轻法官,鲜有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院领导班子反思:业务能力不足,如何服务群众?随即,一系列的学习活动展开——每年组织开展“读书月”活动和院长赠书活动,鼓励干警“多读书、读好书”;与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联合,建成研训合作基地;开设“凤山法院法官讲坛”活动,以老带新,开展“一帮一”互助模式。学习热潮有了喜人成果:两年多来,全院已有12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官资格。

该院以文化育警,极大提升了司法服务能力。办公大院内,洋溢着学习和文化的气息——走进大门,“崇法致公,厚德为民”的院训格外醒目,这是河池市第一个有院训的基层法院;大院内,丰富多彩的原创黑板报长廊,创先争优成果展示台,山区巡回法庭成果展示,廉政文化展厅,司法警察警营文化长廊等,涵盖了法院精神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和物质文化建设方方面面。

一个单位的发展,短期靠管理,中期靠制度,长期靠文化。闭克武说:“这几年,我们一直打造‘走群众路线,真正司法为民\’这个核心文化。”在文化核心的带动下,凤山县法院率先在河池市实施了多项司法创新——建成了全市第一个人民法庭民事科技法庭,实现案件审判过程全方位公开,推进阳光司法;率先推行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并审快结机制,并审快结了一批简易刑事案件;率先推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分案处理机制,设立驻校“法官姐姐”工作站,构建未成年人一体化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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