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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山法院开展刑事案件缓刑听证

河池日报 2013-11-14 20:19 大字

 

凤山讯

 

为增强法院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促进法官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规范未成年人犯罪的缓刑适用,探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机制创新,近日,凤山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未成人刑事案件进行缓刑听证,并邀请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听证会。

今年2月至4月期间,被告人彭某(17岁,未成年人)介绍他人卖淫,并收取介绍费,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法院立案受理后,发现彭某系初犯,且如实交代了其介绍他人卖淫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的有关司法解释,该院决定以召开听证会的方式,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和建议后再进行判决。

在听证会上,案件主办人首先介绍此案及彭某的详细情况。各位代表们听取了案情介绍后,畅所欲言,就对彭某是否适用缓刑纷纷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和建议。

 

(苏韩菊

 

罗增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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