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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地气”破解“打官司难” ——凤山县法院构建“五位一体”山区巡回法庭观察

广西日报 2013-10-09 18:12 大字

本报记者 李 贤 韦鹏雁 本报通讯员 黄桂梅

核心提示:人民法庭在人民司法的发展史上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优良的传统。它在基层审判组织中处于最前沿的阵地,植根于人民群众中间,是最“接地气”的审判机构。其所体现的便利人民群众诉讼,便利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两便原则”深得民心。而“打官司难”是农村特别是偏远山区的老大难问题,所以,人民法庭在偏远山区的设立具有特别的法治意义。

凤山县法院顺应群众呼声,通过整合现有的司法资源,于2011年6月成立了“山区巡回法庭”。法庭搬到乡村,搬到农家院落,搬到老百姓身边,以公正、简便、亲民的审判方式,既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又能对群众开展法制宣传,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今年8月,凤山县久文村马老三将二哥告上了法院。三兄弟家林地有纠纷,今年1月,马老三开路进山砍树,被二哥一家阻工。

凤山县法院法官上门调解。调解在马老三的瓜棚下进行,马老三要求:“拿回属于我的林地,老二还要赔我误工费。”老大、老二则说,老三目无兄长,有争议的林地,不打个招呼就砍。双方僵持不下。法官们提出调解方案:“马老三要尊重兄长,向大哥二哥赔礼道歉;大哥、二哥也要理解老三的难处,给予一定的补偿。”法官上门耐心调解,三兄弟气也顺了,都表示:“我们再商量商量,把问题解决了。”

这是凤山法院山区巡回法庭上门为群众审案的一个生动例子。2011年6月以来,该院针对山区群众出行不便、打官司难等问题,推行巡回法庭审理案件制度,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就地开庭解决发生在群众之间的各类矛盾纠纷,力争做到案结事了,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1 “打官司难”催生山区巡回法庭

在凤山,山区群众打场官司不容易。

到县法院打官司,立案、调解、开庭、审判等一套程序下来,最少要到法院三四次,多则七八次。边远山区群众更麻烦,头天就要进城,第二天办事,车费、住宿费花了一大笔。

平乐瑶族乡离县城37公里,该乡一位办过离婚案的当事人给记者算账,开庭时原、被告双方亲戚朋友各来了20多个,来回的车费就1200多元。而2012年凤山的农民纯收入仅为3950元。

除了出行难,打官司贵,山区群众“和为贵”的思想比较突出,能忍就尽量不上法院。一旦经过判决,双方就要长久结怨。加上群众诉讼能力较低,很难适应专业化、正规化的诉讼,让群众维权难。

凤山法院每年85%的案件都发生在农村。2011年,法院领导班子深入基层调研,感受到了群众打官司难、维权难。院长闭克武说:“我们就思考,群众不愿打官司、打官司难,那我们的法官就应该下乡去、上门去帮群众打官司。”

该院整合审判资源,成立“山区巡回法庭”,把法庭开到田间地头、百姓家门口,变“坐堂审判”为流动巡回办案。从此,一枚国徽,几张桌椅,几块法官和原、被告身份牌,“山区巡回法庭”成了山区一道独特风景。

该院还推出减免诉讼费的惠民举措,对残疾、特困等特殊当事人施行免费诉讼,诉讼费在50元或50元以下的案件,一律免收。

2 庭站所点员联动形成“五位一体”

今年3月11日,法官班碧隆的手机响了,来电的是长洲乡那老村的调解员:“韦某把陈家的大杉木砍了,村里调解不下,可能要上法庭了。”

班碧隆说:“那行,让他们准备好材料,我们过几天下去。”

3月18日,班碧隆带队,驱车50多公里,组织双方来到村委,当即立案、调解。最终,韦某赔礼道歉,陈家撤诉。这个案件,体现了山区巡回法庭的运作方式。凤山县为巡回法院构建了由“庭、站、所、点、员”组成的“五位一体”巡回法庭模式——

庭,在原机构编制不变的基础上,整合凤城、平乐、长洲3个派出法庭,成立大巡回法庭,在辖区内巡回办案;整合民一、民二庭,民商事办案组,负责全县较为疑难、复杂的民商事案件的审理;整合退居二线的资深法官,成立审监庭组,负责对小额争议、交通事故案件巡回进行诉前、庭前调解。

站,在三个派出法庭办公地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等设立工作站,专门负责小额诉讼、家庭矛盾邻里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案件的诉前调解工作。

所,在各乡(镇)司法所设立巡回办案场所,安排固定人员到所巡回立案、巡回审理,指导当地人民调解工作。

点,在村屯(社区)设立办案点,定期到点上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工作。

员,在村屯(社区)落实调解员,协助巡回调解工作。

解决群众纠纷时,庭、站、所、点、员联动,形成“五位一体”调解审判工作网络。该院有关负责人形容:“巡回法庭就像110一样,群众报案,法官就上门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就地处理。”

3 司法为民实现多赢效果

说起山区巡回法庭的好处,长洲乡兰江屯的陈宝英打开了话匣子:“省了我们来回奔波,还懂了一些法律;法院不要诉讼费,现在见了法官就觉得亲切。”

他曾因修建人行道侵占了堂兄的宅基地,两人对簿公堂。最后是法官上门做工作,两兄弟事结怨了。

山区巡回法庭,把审判关口前移,极大解决了群众诉讼难、诉讼贵。自2011年6月运行以来,巡回法庭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00多件,为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20余万元,为当事人节省代理费15余万元。而巡回法庭相对轻松、随和的开庭、调解方式,有利于及时化解纠纷,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山区巡回法庭成为群众“家门口的普法课堂”。巡回法庭根据当地群众赶圩习惯,每逢圩日,把巡回法庭设在集市里,受理并审理各类民事、经济案件,少则几十人,多则上百人围观。有群众形容,办一次案,就等于开了一堂普法课。据统计,巡回法庭共接待群众咨询30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7000多份。

山区巡回法庭累了法官,方便了群众,拉近了干群关系。两年多来,为了法官下乡上门办案,凤山法院“倒贴”了20多万车油费。院长闭克武说:“巡回办案活动已经成为法院化解矛盾、方便群众、宣传法制、转变作风、关注民生的有效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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