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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山法院上半年工作亮点纷呈

河池日报 2013-07-04 21:22 大字

 

凤山讯

 

今年以来,凤山县人民法院根据自治区高院关于在全区法院开展“改革创新年”活动的统一部署,积极创新司法举措,创新机制,打造亮点,推动法院各项工作上档进位。该院的“五位一体”工作模式,走出一条符合山区法院审判工作和法官队伍管理新路子,列为河池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3大亮点之一。自治区高院分别在《广西法院信息》、《法院工作简报》上,向全区法院系统介绍凤山县法院山区巡回审判的经验和做法,对该院大胆探索审判方式改革,大力开展山区巡回审判,让群众充分享受司法改革的成果,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全区法院学习、推广。

为提高刑事案件的办案效率,该院根据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与公安局、检察院多次沟通协商,最终达成共识,率先推行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并审快结机制。该机制将简易刑事案件合并审理,极大提高了办案效率,得到了市中级法院的肯定和好评,并在全市法院系统推广。4月27日,在该县检察院、公安局的支持配合下,该县公、检、法共同签署了《关于施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分案处理机制”的意见》,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推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分案处理机制,既打造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亮点的,又切实保护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为切实解决执行难,树立法律权威,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4月份以来,该院开展执行攻坚大会战,

 

通过“五个一批”措施,理清执行积案,争取成为全市首个实现执行规范化的法院。

“五个一批”措施即:一是凡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当事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一批;二是对妨碍执行的当事人拘留、罚款一批;三是对已有履行能力而未履行的当事人强制执行一批;四是对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且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实行救助一批;五是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老赖”进行曝光一批。

开展执行攻坚2个月来,该院已移送公安机关建议立案侦查8起,涉案标的40余万元;拘留6人,罚款5人;强制执行结案7件,和解结案23件,终结执行5件,总涉案标的20余万元;对17名“老赖”通过电视台发出“限高令”,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姜兴福

 

罗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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