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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妪失火毁山林 驻村民警相助免起诉

河池日报 2013-05-21 21:46 大字

 

凤山讯

 

凤山县一名80岁的老妪不慎失火烧毁61亩山林,造成经济损失近3万元。因涉嫌失火罪,她被取保候审。此时,村民向毫无经济能力的她追逼损失赔偿,而两个儿子不管不问,为此,她整天以泪洗面。通过驻村民警倾力相助,老人的儿子以及村民补种树苗,老人因得到村民原谅而免予起诉。

2012年3月19日,临近清明,凤山县中亭乡柏林村陇溜屯80岁老妪骆某,来到本屯大梁上(地名),在老伴的坟墓前烧纸钱。不料,一阵风吹来,燃着的纸钱把坟墓旁的杂草给烧着了,火苗越来越大,迅速往墓后的山坡上蔓延变成火海。大火连续烧了几个小时,骆某只能呆坐在老伴的坟前,惊恐得差点昏过去。3月20日,骆某拄着拐杖来到中亭派出所,向民警哭诉,请求宽恕。

火灾发生后,凤山县森林公安局经查证,骆某失火烧毁的山林面积达61亩,山上的油茶树、松木等经济林全被烧光,直接经济损失近3万元。骆某因涉嫌失火罪被取保候审,案件移交至检察院。

今年3月初,凤山县公安局开展“一村一警”警务活动,该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杨正明兼任柏林村民委副主任,成为柏林村的一名民警村官。

杨正明通过走访了解到,因山林被烧毁,该屯群众都想让骆某赔偿损失,可骆某没有经济能力,其两个在外打工的儿子,对母亲失火一事不闻不问。年迈的骆某痛苦不已,想一死了之。

在杨正明的动员下,骆某的儿子出钱雇请他人种树,村民们也自愿上山种植树苗。经过近两个月的努力,被烧的61亩山坡全部种上各类树苗,村民们不再要求骆某赔偿了。

由于骆某失火案已移交至检察院公诉科,相关法律程序已经启动。杨正明来到县检察院,把骆某的特殊情况如实反映给相关办案人员,并请他们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人性化执法。

办案人员经过实地了解,依法对骆某失火一案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4月28日,杨正明和检察院办案人员来到骆某家。得知情况后,骆某热泪横流,握住杨正明的手久久不放,感动得说不出话来。

(罗开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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